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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公司欠2710萬勞健保費!負責人當「搬運工」藏資產遭管收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小時前 • 發布於 1小時前

新北市板橋一間保全公司長期積欠勞健保費、勞退金及行政罰鍰,累計欠款高達2710萬餘元,案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追查發現,60多歲馬姓負責人竟當起「搬運工」,將公司資產頻繁移轉至個人及前妻名下公司,隱匿財產事證明確,認定他符合管收要件,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新北分署指出,這間位於板橋的保全公司,自2019年8月起,未依規定繳納健保費、勞保費及勞工退休金,案件自2020年5月起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統計至今,共積欠健保費1260萬6230元、勞保費及勞退金1420萬5271元,另有行政罰鍰29萬500元,合計2710萬2001元。

新北分署調查發現,馬男於2019年10月至2021年9月間,多次將公司帳戶資金轉入個人帳戶,累計金額達397萬餘元;2022年4月,又將公司名下僅存的一輛汽車過戶給胞弟。另在2022年7月至2025年9月間,公司持續有保全服務收入匯入,但馬男卻於款項入帳當天,全數轉入另一間由前妻擔任負責人的物業公司,累計移轉金額高達1254萬餘元。

此外,新北分署查核公司財報發現,該公司2019年至2021年間,每年營業收入均達數千萬元甚至破億元,扣除營運成本後,每年仍有上百萬元淨利,三年累計淨利約412萬餘元,卻未用於清償積欠的勞健保費等公法債務。

新北分署曾多次通知馬男到場說明並提出清償計畫,但均未積極配合。行政執行官上週五(3日)再次詢問後,認定馬男符合行政執行法管收要件,當場予以留置,並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馬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等法定要件,裁定准予管收。新北分署隨即於當日將馬男解送管收所。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如積欠稅捐、勞健保費、行政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應依規定繳納,切勿企圖透過移轉資產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以免遭拘提、管收或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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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執行人員將馬男(中)送入管收所。(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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