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12週、育兒假等新制 勞動部力拚明年上路
為改善少子化,政府全面擴充產假、陪產假、婚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等措施。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27日)表示,相關修法已送入行政院,目標於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希望打造更友善的育兒與職場環境,減輕家庭照顧壓力。
賴清德總統27日宣布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產假從8週延長至12週;原本小孩3歲前可請2年育兒留職停薪,現在放寬至未滿7歲前,名稱也將改為「育兒假」;雙親若都請滿6個月的津貼,可各再多領3個月,且津貼也將補助至超過新台幣4萬元。
另外,育有12歲以下孩童可申請每天1小時提早下班,政府將全額補助企業1小時的工資,讓勞工減工時、不減薪。讓台北市首創的「育兒減少工時」政策擴及全國。
另外,為因應婚假、陪產假等新增的育兒假等措施,若企業有職務代理制度,不管是減少工時或彈性上下班,不分企業規模,每名員工補助一天800元,200人以下企業若要長期聘用替代人力,每名也將補助2萬元。
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產假將增加4週,並採彈性使用機制,孕產婦可依自身身體恢復狀況決定是否提前復工,雇主不得拒絕;陪產假與陪產檢假則將由現行7天增加至14天,新增7天的薪資由政府全額補助,鼓勵父親及早參與育兒與照顧。洪申翰說:『(原音)我們很希望在不管是生育、養育的過程裡面都應該要讓爸爸能夠多參與,這也是這次我們制度變革很重要的一個精神。因為我們的確看到在很多的例子裡面,當爸爸在越早的階段就能夠參與陪伴、參與照顧,其實很可以看出這對於親職的建立有很大的幫助。』
值得關注的是,彈性育嬰留停30天將增加至60天,雙親合計120天,過去若申請彈性育嬰留停等同於「離職」,勞保加退保手續繁雜,現在升級為「育兒假」,企業將繼續負擔勞工的勞健保,年資也將持續計算。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黃琦雅說:『(原音)回歸到育兒假以後跟現在的以日育嬰留停的差別,對員工而言,他的年資就不會中斷,因為關係持續進行,所以他的保險、社會保險都沒有中斷,雙方在保險上面的權利義務就會是跟現在所有的假是一樣的。』
洪申翰指出,相關制度改革除婚假外,其他將透過修訂性別平等工作法、就保法等,目前已送入行政院,相信對改善少子化絕對有幫助,目標預計明年1月1日上路。
黃琦雅推估目前育有3歲以上、未滿7歲以下受僱者約30萬人,這些勞工在新制上路後若符合資格,也將適用相關措施。(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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