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打敗蔡依林!陶莉萍「好想再聽一遍」爆紅卻沒版稅 提告結果曝光
以歌曲「好想再聽一遍」爆紅的歌手陶莉萍(本名陶璦文),首張專輯3個月熱賣12萬張,曾被譽為當年最亮眼新人。她指控專輯出版後,老鷹音樂至今未提供銷售報表和版稅,提民事訴訟要求給付315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陶莉萍敗訴,老鷹音樂不用給付版稅,可上訴。
陶莉萍1998年來台,靠翻唱席琳狄翁歌曲的試聽帶,成為李亞明旗下力捧新秀,她2000年推出首張個人專輯「好想再聽一遍」大獲好評,短短三個月賣出超過12萬張,打敗蔡依林、蕭亞軒與孫燕姿,登上排行榜冠軍,被視為2000年最具潛力的華語女聲。2006年推出第二張專輯「異想陶花園」,2008年再發行「愛。Do」,之後未再發行實體專輯。
陶莉萍提告主張,她先前委任金星公司為自身演藝事業的獨家全權代理人,並於1998年12月1日與老鷹音樂簽訂契約,約定老鷹音樂應於每年固定4次提出專輯銷售報表後,按銷售量給付版稅,但「好想再聽一遍」專輯發行後,老鷹音樂至今未提供報表及支付版稅。
她指出,金星公司2014年8月28日被註銷登記,她與金星公司之間的代理關係也消滅,因此她以當事人身分解除契約,並提告請求老鷹音樂給付315萬元版稅。
老鷹音樂反駁,契約約定可以請求交付銷售報表、給付版稅的,均為金星公司,而不是陶莉萍。公司沒有給付版稅給陶莉萍的義務,且陶莉萍也沒有具體主張、證明專輯銷售量和版稅數額,認為提告無理由。
台北地院指出,契約是金星公司和老鷹音樂簽訂的,內容也是約定報表、版稅給付對象均是金星公司,陶莉萍並非版稅請求權人,縱使老鷹音樂未曾給付版稅,也沒有侵害陶莉萍的債權,判決陶莉萍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