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竹森光電場砍光山坡林地 開罰18萬元
苗栗縣銅鑼鄉竹森光電場,總開發面積約8.3公頃,業者先期進行水保工程,卻將這片山頭大面積樹木砍掉,形成光禿禿的山頭裸露,縣府稽查發現業者疑似便宜行事,將3300平方公尺的緩衝區移除,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開出18萬元罰單並限期改善。
原本綠色的原始林態,如今變成光禿禿的黃土,把山坡地剃了光頭,讓地方民眾直跳腳。
銅鑼鄉民代表 徐裕逢:「現在看到挖光光,看新聞才知道,要讓石虎它保育那種適生的那種,全部沒留挖光了。」
苗栗縣政府指出,竹森光電場開發面積約8.3公頃,近期進行水土保持施工,上個月派員稽查,業者疑似方便施工,將3300平方公尺的緩衝區移除,已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開罰,並限期改善。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長 楊明鐃:「違規的面積大約3300平方公尺,我們按照水保法第23條,第33條的規定來做裁處,大概罰鍰18萬元,那限定他在115年的2月20號,要加強植生,或者是做一些,其它穩定邊坡的措施。」
縣府強調一定會加強稽查,若業者不依規定補強,可按次連續處罰,不過地方民眾表示,實際開發與業者當初承諾的,低度開發有明顯落差,讓人擔心案場遇雨,土石是否會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