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娛樂電影獎|設立初衷
撰文:張凱翔
策劃:陳鴻元、廖健行、王師、莊啟祥、高鳴晟、李光爵、張凱翔
主辦:台北市影片商業同業公會
在電影發展的一百多年中,世界各地的電影逐漸分化出不同類型與風格。其中,既有強調形式與美學、擅長探討社會議題與個人成長經驗的「藝術電影」;也有以觀眾娛樂、共感與文化連結為核心的「娛樂電影」。
兩者並無高下之分,而是服務不同觀眾、滿足不同需求的創作方向。
然而,長久以來,台灣的主流電影獎項與補助制度,在評選導向上普遍偏重藝術電影。創作者在尋求肯定與資源時,往往被引導朝藝術取向靠攏,而非以觀眾市場需求為核心。此現象雖促進藝術創作的多樣化,卻在無形中削弱了台灣娛樂電影的發展能量,導致觀眾市場逐漸流失,產業整體產值也因此受限。
事實上,台灣過去十多年來也誕生許多兼具娛樂性與文化價值的代表作,如《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艋舺》、《KANO》、《我的少女時代》、《返校》、《當男人戀愛時》、《月老》、《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等。
這些作品不僅創下亮眼票房,更成功引發社會共鳴、形塑世代記憶,並在娛樂的形式中展現出台灣獨特的文化面貌與人情溫度。可惜的是,它們在主要電影獎項中往往僅獲得少數技術獎項的肯定,未能反映其對市場與觀眾的實質貢獻。
在這樣的評價體系下,許多年輕創作者逐漸誤以為「得獎」與「藝術性」才是唯一價值,使電影教育與產業現場愈加脫節。若缺乏適度的肯定與誘因,願意拍攝娛樂電影、面向觀眾創作的新世代導演將越來越少,產業的基礎也將隨之失衡。
我們認為,娛樂電影與藝術電影是並行發展的兩條道路,而非一高一低的階梯。藝術電影著重作者視角與議題探討;娛樂電影則強調與觀眾的互動、共感與文化傳遞。唯有兩者並重,才能讓台灣電影生態更加健全,同時兼顧文化厚度與市場活力。
因此,我們倡議設立「台灣娛樂電影獎」,表揚並鼓勵在觀眾市場、文化影響力與產業貢獻上表現突出的優質娛樂電影。
為了讓入選標準更具客觀性與代表性,我們設立票房門檻作為基本資格,其目的並非以票房高低論英雄,而是確保作品確實能被觀眾看見、引發共鳴。
若藝術電影能像《富都青年》或《年少日記》那樣,以真誠的情感與易懂的敘事觸動人心、創造佳績,同樣屬於我們希望鼓勵與表揚的方向。重要的並非題材形式,而是作品是否能感動觀眾、引起共鳴。
此獎項不僅是一項榮譽,更是一項宣示──
要讓政府、學術界與產業界重新看見「觀眾市場」的重要性,推動台灣電影邁向更健康、更平衡的發展循環。
電影的力量在於凝聚共感。當一部作品能讓不同年齡與背景的觀眾,在戲院中一同笑、一同哭,那便是最真切的文化能量。
「台灣娛樂電影獎」的設立,並非取代現有獎項,而是補足現有評價體系的空白。我們相信,只要藝術與娛樂並重、創作與市場共榮。台灣電影就能走向更廣闊的國際舞台,讓更多觀眾重新愛上「進戲院看台灣電影」這件事,並培育更多願意拍攝娛樂電影的年輕創作者,讓台灣電影真正回到觀眾之中、在市場中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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