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為台灣催生 第3胎補助加碼至10萬元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5日電)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宣布父母任一方生產前設籍雲林滿8個月,生產後於雲林登記的寶寶,第3胎生育獎勵金從新台幣3萬提高至10萬元,為雲林也為台灣催生。
雲林縣政府今天召開「孩子是寶、三胎最好-雲林縣生育補助第三胎加碼至10萬元」記者會。
張麗善致詞表示,去年全國新生兒跌破11萬人,少子化與人口結構問題失衡日益嚴峻,已成為國安危機;因此縣府於龍年、小龍年推出「萬寶龍計畫」鼓勵生育後,今年再推動雲林縣生育補助第3胎加碼至10萬元,催生第3胎。
張麗善表示,「萬寶龍計畫」生育津貼前3胎皆補助3萬元、第4胎補助10萬,截至去年底順利迎接1萬1401名新生兒,縣府共投入約7億2000萬元生育鼓勵經費;從出生胎次比例分析,第1胎約占54.7%、第2胎32.6%,但第3胎僅9.1%,第4胎更降至2.5%,盼通過「孩子是寶、三胎最好」政策提升第3胎生育比例。
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中央政府今年起已將每胎生育補助提高至最高10萬元,不論是否參加勞保、農保、軍公教或國保,皆可申請;雲林縣政府則進一步針對第3胎加碼補助至10萬元,這項補助不會與中央補助互斥,兩者補助都可領到。
林文志表示,縣府除催生寶寶外,也積極布建托嬰中心及幼兒園幼幼班,讓家長可以放心生、安心養;目前縣內準公共托嬰中心有15家、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有8家,合計23家共可收托899名幼兒。
未來,縣府將再持續建設11間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屆時雲林縣整體量能可望達到準公共托嬰中心15間及建設民營托嬰中心19間,總收托量可達1285名幼兒,全面提升在地家庭的育兒支持。(編輯:陳仁華)11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