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人射殺六福村狒狒 下令開槍官員被判8月
六福村動物園東非狒狒在2023年3月脫逃後,於桃園市龍潭、楊梅等地流竄,最終在同月27日下午於楊梅區捕獲,為遭到獵人林姓射殺。經桃園地檢署調查,當時參與圍捕的桃園市農業局技工徐姓曾表示「可以直接對狒狒開槍」,最終徐男被判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並被判處8月徒刑。
案發經過回顧,2023年3月27日下午,東非狒狒在楊梅一處民宅現身,當時正參與圍捕行動的林姓獵人接獲通知到場協助,聽到有人喊「一槍幹掉牠,幹嘛不開槍」因而將狒狒射殺,狒狒胸部中彈,送回六福村急救後仍不治。
前年六福村狒狒遭開槍射殺,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被判8個月徒刑。(圖/東森新聞)
經調查發現,林姓獵人是在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的指示下開槍。雖然徐男辯稱當時以為林姓獵人攜帶的是麻醉槍,但根據調查結果和證人證詞,桃園地檢署認為徐男有意利用獵人射殺保護動物,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對其提起起訴。
案件中的林姓獵人並未被起訴,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徐男作為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的技工,應該負責保護野生動物。根據多位證人的證詞,法院判定徐男明知道林姓獵人攜帶的是一把會造成致命傷害的獵槍,而且當時並沒有緊急的情況,他仍然指示獵人開槍射殺狒狒。法院認為,徐男有殺害保護動物的意圖,並未採信其辯解。
最終,法院判處徐男8個月徒刑,並指出他作為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的技工,屬於公務員,根據法律規定應加重刑罰。法院認為徐男沒有遵守政府保護野生動物的責任,反而利用不知情的獵人將狒狒射殺,如此不僅破壞了自然生態的平衡,也妨礙了環境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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