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55歲帕金森氏症媽求扶養 女兒悲訴29年「不知容顏」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4月24日00:30 • 尹維源

55歲婦人小萱(化名)在1996年離婚後,約定未成年女兒歡歡(化名)由前夫照顧,後來因前夫阻止探視,因此她至今已有20多年未與孩子聯繫。但她患有帕金森氏症由同居男友照顧,但因長久以來的生活開銷及壓力,已經讓男友難以負擔,因而依法請求她的女兒歡歡按月給付扶養費用17076元。

法院審理,小萱指稱,她因病無法如同常人自理、謀生,亟需全日照顧、聘請看護陪同復健。但她每月僅領有身障補助4049元,並無其他收入可供支用,經濟狀況拮据。

女兒歡歡指稱,她出生後6個月時,母親就與父親分居,並在她滿週歲時簽字離婚。有記憶以來未曾見過母親,迄今29年也不知母親容貌。坎坷的成長過程中,母親從未出現,也未給生活費或承擔教養責任。母親現在才突然出現要求扶養費。但她自身生活壓力也很沉重,並無多餘能力扶養母親。

法官考量,小萱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每月領有社會處發放的身心障礙生活津貼4049元,現在名下財產總額為2000元的投資,最近1個年度所得僅140元。但每月必要支出含膳食費、手機費、醫藥費及生活用品(雜支)費用,共計12860元。

而且依據小萱的年齡及健康狀況、現在社會的就業需求情形,確實已難覓得合宜工作,每月領取的補助應不足以維持日常生活所需,確屬不能維持生活之人,而有受扶養之必要。

小萱的前夫到庭證稱,小萱在孩子出生沒幾個月就離家,她應該是產後憂鬱症,當時急著要逃離原本的環境,雙方在孩子滿週歲時簽字離婚,並約定孩子由他監護。小萱自此未曾回來,也未曾聯繫要探視孩子。雙方離婚後,他再也沒有見過小萱。

法官審酌,小萱在孩子還在襁褓之際,亟需母愛照顧、關懷時,就未扶養照顧,此後對孩子的成長過程態度漠然,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長期未探視、關心,導致毫無母女親情可言,自屬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歡歡的扶養義務,並駁回小萱的扶養費聲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從熱血檢察官到僵化結案機器──巨量詐騙案衝擊,新北地檢署爆發離職潮

報導者
02

傳海軍班超艦雷達鎖定中共軍艦 海軍:為防禦性示警

中央廣播電臺
03

共軍火箭彈落點僅離台南50浬 國防部證實「史上最接近」台灣

鏡報
04

2山友魂斷雪山回家了!黑鷹直升機「來回飛3趟」載運遺體 畫面曝光

三立新聞網
05

獨家/33年前生產費9萬「前夫」未繳 今法院追討婦傻眼

EBC 東森新聞
06

im.B案吸金77億 主嫌曾耀鋒判刑13年定讞

上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