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落跑究責 高院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送評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股市聞人鍾文智炒作台灣存託憑證(TDR)套利4.7億餘元被判刑30年5月定讞,卻疑己落跑,經查,高等法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對鍾延長電子監控以防止脫逃,僅改為加保2千萬元,而且未依規定對外公告、也未做正式裁定或送達檢察官,致檢方無法提抗告,合議庭明顯有疏失責任,司法院指示高院查明並究責;高等法院今上午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由院長高金枝主持,認定合議庭在處理鍾加保2千萬元而未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有疏失,決議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送法評會評鑑,陪席法官蔡羽玄不付處置。
法官自律委委員由高金枝主持,另有8名委員共9人,其中,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本人是委員之一,此案特別加班開會,自上午10時30分起,直到下午4時5分才結束。
高院前年10月間傳喚鍾文智到庭,當庭命8千萬元交保在外、且定期向轄區警方報到的鍾文智戴上電子腳環,後改為電子手環,並訂10月17日期滿。
期滿前,高院合議庭受命法官陳勇松去年10月9日開庭討論是否延長鍾文智電子手環監控時,檢察官當庭兩度聲請繼續延長電子手環監控,陳當庭諭知「會再下書面裁定」;陳於10月14日請書記官打給檢察官問可否加保兩千萬,院方稱檢方當時的回覆是尊重鈞院決定,陳遂以審理單當成略式裁定,通知鍾的律師辦理加保2千萬元。
鍾於10月17日繳交2千萬元保釋金後,10月18日就未再戴電子手環,陳勇松法官未再以書面通知檢方,檢方無從得知鍾已無電子監控,直到鍾落跑才知此事,但已無法抗告阻止。
鍾落跑一事,引起軒然大波,立委要求司法院說明有無不法。司法院針對此事完成調查後,日前發布聲明說重話,指責高院合議庭裁定鍾文智加保2千萬元保證金,不再延長所施的科技監控時,未當庭向當事人宣示,未製作正式裁定書、未送達檢察官、也未公告,僅於去年10月14日以審理單代替裁定,即逕自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並遲至前天才補行製作「略式裁定」對外公開,已違反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宣示及裁判書的製作規定,損及司法公正,要求高院查明是否違反辦案程序,並究責。
由於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日前受訪時,強調處署一切合法,邱說,合議庭未參與鍾文智炒作TDR案的實體審理,對案情一無所悉,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檢察官也未提出鍾可能棄保逃、可能偷渡的具體事證,合議庭綜合考量下,認為在原本8000萬保釋金、限制出境、出海、定時報到處分下,加保2千萬元,可達到欲羈押的目的,因此無延長科技監控的必要。
不過,邱遭劍青檢改發佈聲明砲轟合議庭違法裁定,還誣賴檢方,要求高院對合議庭法官啟動評鑑程序或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