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騙子我問你」到處放 劉建國向陳斐娟求償又輸
立法委員劉建國不滿主持人陳斐娟在臉書貼文「劉建國是愛情騙子」預告節目內容,提損害賠償訴訟,求償50萬元並要求道歉、刪文,但台北地院判敗訴。劉上訴,他的律師稱選舉時對手以「愛情騙子」來形容劉,雲林街巷還有人開宣傳車放送陳小雲名曲「愛情的騙子我問你」,但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
劉建國主張,陳斐娟2017年10月5日邀請李婉鈺以來賓身分參與節目錄製,並在節目中訪問李女與他的感情內幕,節目錄完後,陳女在她經營的「阿娟的FreeStyle-主持人陳斐娟」臉書粉絲專頁發表「獨爆: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文章,侵害他名譽權。
北院開庭時,劉建國的律師指陳斐娟非單純引用李婉鈺的言論,因李婉鈺沒有說劉不忠,且陳斐娟貼文前沒有向劉求證或詢問回應,是故意侵害他的名譽權。陳斐娟抗辯,指李婉鈺曾在節目中說和劉建國論及婚嫁,且劉曾答應李女要開記者會澄清,但他為了自身政治前途而背棄承諾。陳斐娟說曾邀劉上節目說明但遭拒,劉身為政治人物本該受監督,她認為劉濫訴,想「以訟封口」。
北院認為陳斐娟提及「騙子」,是預告「李婉鈺在節目訪談時提及劉感情欺騙」之事,事件非純涉私德,而是「可受公評之事」,無不法。
高院開庭時,法官詢問劉的律師「李婉鈺在節目中有沒有說劉是『愛情騙子』?」,律師表示陳斐娟在原審自認李婉鈺錄製時沒有這樣說;法官當庭勘驗節目影片,確認李女並未說劉是愛情騙子。
律師認為陳斐娟曾說貼文是「節目預告」而非個人言論,主張這是傳遞不實事實的商業廣告。律師說,在立委選舉期間,對手不僅拿「愛情騙子」來形容劉,還有人開宣傳車放送「愛情的騙子我問你」這首歌,劉沒有欺騙李婉鈺,這是不實言論,但陳斐娟在臉書上這樣寫,不知情的人會以為他真的是愛情騙子。
高院今維持一審見解,駁回劉建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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