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民法修正案 18歲可自行結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6月26日21:28 • 發布於 2020年06月26日21:30
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青年人權利解放,成年人可做的事,滿18歲者都可做。(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最近擬出「民法修正草案」初稿,將成年年齡下修為十八歲,新規定對青年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影響重大,比如過去未滿二十歲(男十八歲、女十六歲以上)須父母同意才能結婚,也不能自己申辦手機、買房買車等,新法上路後成年人可做的事,滿十八歲者都可做,即使還在讀高中就決定結婚,父母也無從反對。初稿訂七月十日報行政院審議。

成年人可做的事 滿18歲都可做

新修正內容看似前衛,也引發部分家長憂慮,不過法務部表示,將十八歲視為負「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此與全球一七○個國家接軌,也與現行刑法負「完全責任能力」及行政罰法處罰對象的年齡一致。

法務部表示,民法以廿歲為成年年齡已施行九十一年,現今科技時代,青年人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的能力不同以往,廿歲的成年定義已不符合社會現況,鄰國日本也在兩年前從善如流,加上我國刑事與行政罰的完全責任年齡均為十八歲,民法仍維持廿歲有「權責不相符」問題。

權責相符 與刑事、行政罰一致

修法另一重點是,男女結婚年齡均調為十八歲,打破目前父母同意下男可於十八歲、女十六歲結婚的差別對待,草案同步刪除「未成年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條款,未滿十八歲男女均禁止結婚,相對立法後只要滿十八歲,就可自己決定要不要登記結婚。

法務部指出,女性結婚年齡上調十八歲,也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接軌;至於現行女性十五歲才能訂婚,也上調到和男性一致的十七歲。

近年青年公民意識抬頭,朝野均有立委建議把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十八歲;此外,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上月召開會議,彙整應一併配合修正的法令。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2.3萬訂閱「陳志明醫師」 竟查無此人

NOWNEWS今日新聞
02

當兵前打工19歲男遭砸頭亡 母悲訴「雇主竟未幫保勞健保」

聯合新聞網
03

澎湖鐵皮屋「1鍋油酥」釀400平方公尺大火 整棟燒成骨架

CTWANT
04

浪漫歸零!1700萬賓利變「沙灘困獸」7小時才脫困…驚人維修費用曝光

三立新聞網
05

台南2保母傳虐嬰至少6人受害 家長見施暴畫面:我竟把孩子送地獄

聯合新聞網
06

快訊/冒雪攀雪山西稜!2登山隊11人求救「已2人無心跳」 4山友也受困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546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