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研擬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 年底前送地方政府參考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交通工具型態日新月異,但政府法規及配套措施未必能涵蓋,例如電動滑板車,民眾欠缺可合法騎乘的道路路段。交通部表示,正進一步研擬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指引,供地方政府參考,預估年底前送至各地方政府,最快年底上路。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在記者會指出,新型態交通工具陸續出現在街道上,例如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寵物電動車,以及受年輕族群歡迎的電動滑板車,這些運具低碳環保且便利,但遇事故易發生糾紛。
消基會表示,台灣2022年4月修法,將個人行動器具如電動滑板車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定位為「其他慢車」。「其他慢車」由縣市政府制定辦法管理,但目前停留在「原則禁止、例外開放」,幾乎無縣市政府公告合法行駛路段,導致電動滑板車實質上仍被「全面禁止」。
消基會舉例,2022年高雄市1名大學生購買電動滑板車通勤,於一般車道遭公車擦撞。由於高雄市未公告開放滑板車合法行駛路段,大學生被開罰1200元,也因為肇事責任難釐清,無法向保險公司或對方求償。
交通部表示,一直都有與地方政府討論電動滑板車管理,但地方政府礙於安全性等考量,未訂出相關法規。交通部近期已請運研所研擬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應遵守的指引,提供地方政府參考;該指引也有參考日本、歐美等國家作法。
在相關法規上路之前,電動滑板車不能在道路行駛,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不少大學引進電動滑板車,提供學生租借移動,由於這類封閉場所並不是交通法規規範的「道路」範圍,無違法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