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惡整10歲童 用螞蟻「衝康」欲使信用破產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張姓成年男子跟某國小學童因螞蟻結緣,同屬一個關於台灣螞蟻飼養知識的社群之友。但張男卻看不慣幼童在群內出言無狀,於是花3、400塊「衝康」小孩,冒幼童名字和手機號碼網購活體螞蟻,東窗事發後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判決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則須繳納2萬塊罰款給公庫。
新竹地院審理發現,張男犯案前就已知男童是個小學生,雙方不僅在臉書社團對話過,也曾實際通話,而張男當下就發現電話那端的人聲,根本是個小孩。
張男告訴法官,他是因為男童在群內發言的用字很不禮貌,才在不了解相關法律、純惡作劇心態下,冒用幼童名字和手機門號上網下單,買了一管裡面有蟻后和工蟻的希氏巨山蟻活體試管,還請賣家把貨寄到幼童小學附近的超商,故意想讓這名小孩,因不知而沒去領貨導致信用不良,進而跟賣家發生買賣糾紛。
判決書指出,賣家後來就是因遲不見人取貨,在群組內提醒幼童,沒想到次日實際去領貨的竟是張男,而被獲報的員警查獲。
法官認為張男跟10歲上下的孩子僅因言語齟齬就惡搞對方,連帶造成幼童父親、賣家的困擾。參酌張男沒有不良素行,事發後也深有悔意,曾當庭出具道歉書致歉,也爭取到男童父親的諒解,最後才給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