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停路邊突開車門!後車閃避不及撞上 警呼籲這點:最高可罰4800元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中壢區自強一路日前發生一起開車門的意外,1位臨停路邊的小客車駕駛開啟車門時,遭後車撞擊,還好現場未有人受傷,車禍確切原因及責任歸屬由警方調查釐清中。警方表示,開啟車門時應注意有無其他車輛經過,倘若因開啟或關閉車門而肇事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處汽車駕駛人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中壢警分局表示,交通中隊6月15日下午15時許,獲報在中壢區自強一路有交通事故發生,經警方到場了解,黃姓男子(39歲)駕駛小客車臨停路邊,準備開啟車門開車離去時,林姓女駕駛開車由後駛來而撞擊車門,現場無人受傷,雙方酒測值均為0,確切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尚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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