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鳥事?撿鸚鵡竟被告竊盜侵占等刑事
記者翁正杉/整理 「撿到寶?結果撿到一場官司!」員山鄉7月1日傍晚上演一齣「什麼鳥事」插曲。
一名男子在永金二路堤防散步,看到地上有隻鸚鵡,以為走失就順手撿起來,沒想到這舉動卻讓他惹上竊盜、侵占、毀損三項刑事告訴。
原來這隻鸚鵡並不是迷路,而是在附近接受飼主的飛行訓練。
當時鸚鵡停在步道上休息,男子見狀便上前「撿鳥」。
飼主趕緊跑來要他放手,鸚鵡才飛回機車停放處。
但飼主發現愛鳥疑似因受驚而受傷,隔天(7月2日)氣得到員山派出所報案,對該男子提出竊盜、侵占與毀損告訴。
警方隨後製作男子筆錄,並將案件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未來也將交由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依動物保護法進一步處理。
宜蘭分局惠好所所長林本和提醒,根據《動物保護法》,任何人都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就算是出於好心,也需先確認狀況,尊重飼主與動物本身,否則好心恐怕會變成一場法律風波。
這起「什麼鳥事」也告訴我們,看見可愛的動物時,別急著伸手摸或帶走,多觀察、多詢問,才不會讓自己平白捲入麻煩。
宜蘭分局惠好所所長林本和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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