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網友請願《金秀賢防治法》 將未成年性自主決定權提高到19歲
4月1日,韓國媒體報導「《金秀賢防治法》請願書出現」。就在3月31日,金秀賢舉辦記者會、否認與已故女演員金賽綸未成年時期交往過的同一天,韓國國會請願網站出現 「要求將現行未成年性自主決定權從16周歲提高到19周歲」的請願。
據報導,請願者表示:「最近,作為成年人的金秀賢對當時還是未成年人的童星金賽綸實施的性犯罪被曝光,令全國民眾憤怒。令人遺憾的是,現行法律規定無法對金秀賢進行懲處。」根據韓國法律規定,與已滿13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出於自願,都構成法定強姦罪,但年滿16歲即有性自主權。請願者提到,由於這一年齡限制,「導致一名有前途的女演員從童年時期就被誘騙、欺瞞,最終走向死亡,而戀童癖者卻能逃脫法律制裁」。請願者進一步強調,為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提出以《金秀賢防治法》為名的請願,希望擴大保護範圍,將現行保護13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兒童的未成年人法律適用年齡,提高至13周歲以上、19歲以下,並加強刑罰。
韓媒稱,截至4月1日中午,該請願已獲得超過1.7萬人同意。在韓國,國民請願若在公開之日起30天內獲得5萬人以上同意,便會提交至國會相關常務委員會審議,若審議通過,將提交至國會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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