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籌到錢! 應曉薇在北院候審室過夜 男"送慢性病用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法官認定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賄罪、洗錢罪成立,判15年又6個月、褫奪公權6年、罰金1000萬,還要追加保金3000萬,不過直到26號晚上11 點,仍未籌到錢,看來應曉薇只能在北院候審室度過一夜。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一臉微笑的下車,牽著一雙女兒應佳妤、應佳伶走進北院,當初頻頻喊冤、堅稱無罪的她,一審判刑15年又6個月。
檢方指控應曉薇2017年開始為京華城爭取不法容積、施壓公務員。2020年2月,她一天內拜訪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後,又去找沈慶京,同年3月到9月會面都發局長黃景茂共6次。收賄方面,檢方指出她底下5個協會,多年來收了威京集團5000多萬捐款,近2000萬被應曉薇挪用。檢察官求刑16年半,法官最終判15年半、褫奪公權6年、罰金1000萬元,並再追加保金3000萬元,一共6500萬。
律師 陳君瑋:「要抓她的時候,她人正在桃園機場要逃亡,這個叫做犯後態度不佳,收賄的金額高達4500萬,所以收賄金額巨大,15年6個月 跟柯文哲17年相差無幾」。
在晚上6點50分左右,身穿黑色外套男子現身,手拿一帶東西,走向交保櫃台。原來不是交保,而是替應曉薇送來慢性病用藥,截至26號晚間11點,應曉薇仍未繳交加保的3000萬元,只能留在北院候審室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