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雯又被告...誤用照片遭求償25萬 傻眼喊「震驚、不解」
【李家穎/綜合報導】歌手出身的藝人錦雯過去曾遭人提告妨害名譽,又在演出八點檔時唱了未授權歌曲遭告,如今她自己拍攝照片發上粉專,沒想到又遭網友提告,甚至要求償25萬元,讓她發文表達自己的震驚與傻眼。
錦雯發雯表示,2026年至今工作量不如預期,近期更因一張誤以為是自己拍攝的照片,意外惹上官司。對方未事先通知或要求下架,便直接提告並求償25萬元,讓她直呼「震驚、不解,也很無奈」,錦雯回憶事件經過表示,自己日前在臉書粉絲專頁分享一張照片,當時以為那是過去由自己拍攝的作品,因此未察覺涉及他人著作權,沒想到卻因此陷入版權糾紛。
更讓她錯愕的是,對方並未先聯繫提醒,也沒有要求刪除照片,而是直接採取法律行動,甚至提出高達25萬元的賠償要求。突如其來的官司讓她一時難以接受,她坦言得知消息當下腦中一片空白,只能用「什麼?震驚、不解,也很無奈」形容自己的心情。
面對外界熱議,錦雯沒有多做情緒性回應,而是選擇冷靜面對。她表示,既然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就交由專業人士與司法機關處理,「法律的事情,就交給法律去處理。」
至於近來工作狀況,錦雯也坦承,今年以來演藝工作確實不如原本預期,在事業起伏之際又碰上官司風波,難免受到影響。不過她表示,不希望自己一直困在負面情緒中,未來仍會把重心放在生活與工作上,把時間留給真正重要的人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