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雙重國安」架構成形 學者直指「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香港主權移交中國逾29年,「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屆滿6週年。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陳玉潔今日指出,北京中央與香港政府就國安政策和國安法制已完成整合,在國安議題上,香港不存在「一國兩制」空間。此「雙重國安」架構,出現了罪名模糊寬泛、執法權力大幅擴張、國安案件的司法程序對被告極為不利,甚至境外管轄擴張。
中華港澳之友協會今日舉辦「港版國安法實施6週年的現況與挑戰」座談會,邀請長期研究香港政治、法律及社會發展的權威學者專家共同與談。
陳玉潔表示,今天的香港是獨立媒體式微、學術出版空間不斷萎縮,因為香港有一部違反人權的國安法。目前的「雙重國安」架構,北京中央和香港政府在國安法制上高度接軌,國安上面已經沒有「一國兩制」空間。香港警察執法權力大幅擴張,許多權力根本不需法院批准,原本保釋為原則被翻轉,國安案件被告長年被羈押,法官是由當局指派,也沒有陪審團可以保障被告權益。
陳玉潔批評,今年3月,香港特首會同國安委員會修訂「香港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可以祕密監察,擴大執法機關對於電子設備、數位資料的調查權限,可以罰款10萬港元和監禁1年。若是提供假資料,可以罰款50萬港元、監禁3年。此外,香港政府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附屬法例,建立行政長官可以透過「證明書」認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安,讓特定案件可以適用指定法官、不設陪審團等。
陳玉潔說,矢板明夫在台中被攻擊,先前港人湯偉雄的工作室二度被潑漆,這些手法相當類似,行為人入境時間短,犯案後迅速離境,有濃厚警告意味,目的就是在恫嚇異議人士。案件發生後,湯偉雄工作室所在大樓的房東聯合住戶要求搬遷,這些都是中共想要達成的寒蟬效應,面對這類跨境鎮壓,我們不應讓這些人孤立無援。
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黃兆年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已經失去和平集會的自由,例如六四集會不能舉行維園舉行,香港人「斷崖式失去說話的權利」,香港公民社會呈現地下化的趨勢。而且香港人、NGO用腳投票,許多人移民離開香港,反觀移入香港的大多是從中國大陸。
黃兆年觀察,北京對香港的治理模式已從「一國兩制」變成「全面管制」,從地緣政治角度來理解,2010以前,中國在香港是經濟發展高於政治,香港、澳門扮演了白手套的角色,2010年後美中爭霸後,經濟成長不確定性越來越高,中國採用民族主義來維穩,在中華偉大復興這一張牌下,中共甚至利用打壓香港來刺激內部的民族主義,維持威權統治的正當性。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批評,中共是透過法律來包裝政治暴力,黎智英案、支聯會案等等。每一年每個月港共、中共都會有KPI要達成,每個月他們都要辦一個案出來,連賣不是禁書的書、開設西班牙課程都有罪,用各種方式搭配國安法、香港基本法23條來達成目的。
桑普談及,今年6月第3屆大灣區教育展在香港舉辦,這是一條龍的學校特展,中共鼓勵香港學生到中國念書。此外,香港人口750萬,在總數不變下,約有7%人口是洗進來、洗出去,把中國人移入香港,把香港老人家遷到中國。外界比較少注意到的,中共對於深圳市有一個「十五五」規劃,就是要把香港和深圳的邊界裁掉,用科技圍網治理,水路、陸路交通完全開通,要把香港完全與深圳融合。
桑普也提到,矢板明夫被攻擊一事,外界稱之為「跨境鎮壓」,自己把它叫做「跨國恐怖犯罪」。面對跨國恐怖犯罪越來越嚴重,台灣可以立法因應,例如在國安五法可增訂一項「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這是未來台灣要去做的。至於香港來的「跨國恐怖犯罪」,可以嚴格審查網簽,而不是杜絕讓港人來台或把港人來台比照中國人辦理。
中華港澳之友協會策略長蕭督圜說,台港交流仍具重要價值,但面對新的法律環境,涉及學術研究、媒體採訪、公民團體合作及資料交流等活動,宜提高法律風險與安全意識。理解香港近年的制度變遷,有助於台灣思考如何在維護民主自由、人權法治與國家安全之間,尋求兼顧安全和開放的制度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