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挾人數優勢表決 立院延會至8月31日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民眾黨團4月10日於立法院會提案,建請立法院本會期延長開會至今年7月31日,藍白以人數優勢將該提案逕付二讀,後經朝野協商無共識。民眾黨團今日於立法院會討論事項議程提出修正動議,建請立法院本會期延長開會至今年8月31日,儘管民進黨立委反對,表決仍不敵藍白人數優勢,最終立法院決議本會期延會至今年8月31日。
立法院會期每年2次,自行集會,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民眾黨團4月10日於立法院會提案指出,賴清德總統及行政院長卓榮泰施政嚴重怠惰,遲未將司法院大法官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等缺額名單送請立法院審查;「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及「台美投資備忘錄(MOU)」等文本,均尚未依據「條約締結法」送請國會審議,為使立法院有充足時間嚴格審議相關人事同意權案、總預算案、ART及MOU,建請本會期延會至今年7月31日止。
民眾黨團4月20日召集朝野協商此案時,藍白支持,民進黨團反對,朝野未達成共識。由於提案已過1個月協商冷凍期,朝野黨團同意將提案列入今日院會討論事項議程,並交付表決。
民眾黨團今日提出修正動議表示,第5會期即將於今年5月31日屆滿,然今年度總預算案卻因民進黨政府違法擅權、未依法編列,迄未審議完竣。預算案乃國家施政的基礎,審議預算案更屬立法院核心憲政職權,不宜因執政者的怠惰與會期限制而放水倉促處理,致監督流於形式。
民眾黨團表示,再者,行政機關屢屢怠於履行法定職責,迄今仍未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及司法院大法官等重要人事缺額名單送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致使獨立機關運作失衡,已非單一行政機關的一時疏失,立法院須持續監督強力要求行政機關盡速完成人事案提名,而非放任憲政秩序持續失能。
民眾黨團指出,當前國內外情勢瞬息萬變,從經濟發展、產業轉型到社會安全與數位治理,均有賴立法院審慎處理相關法案與預算配置。是以,立法院基於憲法所賦予的監督責任與國家最高民意機關的職責,應為全體國人納稅資源嚴格把關,為落實憲政責任、確保審議品質、維護人民權益與國家正常運作的必要措施,建請立法院本會期延長開會至8月31日。
立法院會上午處理時,表決贊成53人、反對39人,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延會議案,立法院決議本會期將延會至8月31日。延會提案通過後,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運用議事技巧,否決此案的復議,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復議僅能提出一次,意即反對立院延會提案的民進黨立委無法再提出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