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觀點投書:談「法理情」 VS. 「情理法」的思辨教育!

風傳媒

更新於 2024年08月24日22:00 • 發布於 2024年08月24日22:00 • 張天泰
筆者提到,在台灣日常新聞也常看到聽到,某些犯罪於情可憫,但警方卻不得不移送,檢方不得不起訴。(資料照,顏麟宇攝)

近一年來承受有血緣關係者無證據的汙衊和毀謗,包含家暴、猥褻、不工作都在圖書館、到處亂借錢不還等不實惡意謠言與各種諸如罵人是狗等汙言穢語,已造成生活困擾,也讓筆者想起劉德華的故事及「法理情」 VS. 「情理法」的思辨教育。

劉德華成名後其姊姊因貧窮販售演唱會門票詐騙粉絲,劉已幫忙還債外還不停勸告,而姊姊依然故我死不悔改,最終讓他下決心切斷關係。上述劉德華厭惡其姊姊因貪錢胡鬧犯罪,劉絕對有能力送其姊去監獄但不這麼做,正是「法理情」 VS. 「情理法」的現實拔河。

在台灣日常新聞也常看到聽到,某些犯罪於情可憫,但警方卻不得不移送,檢方不得不起訴,例如街友因飢寒起盜心,去搶超商食物,為何有所謂不得以,就是因為司法上走的是法理情才會有不得已,雖於情可閔,但於法不容,這時就必需依法移送或起訴(或緩起訴 輕點可職權不起訴),只差在法官會以情與理給予低度刑責。

事實上,情與理不能決定一人是否有罪,然而,矛盾的是台灣社會有部分人士,喜歡運用輿論帶風向的手法,特別是情與理的角度,來對某些人士、族群進行定罪,但能定罪的是「法」,但「法」是基本並非絕對。法律不是個人行為的最高標準,道德標準才是社會給予我們的行為標準。法律也要考慮「理」與「情」,所以有「法律不外乎人情」的說法。

但講「理」,因各自利益,常會陷入各說各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困境,且極端的情況,會遇見有些人「橫蠻無理」、「強詞奪理」、「惡人先告狀」,這些被認為是無理的行為,導致講理困難重重。

另一方面,個人層面的小道理是糾纏不清的,堅持己見往往是人與人之間磨擦的根源,大道理則比較容易達成共識,但大道理一般以社會道德標準或價值觀為依歸,而廣為社會大眾所認同。

講「情」,人類兼具理性和感性,不講情就沒有了「人性」。所謂「情理」,理都要以情為先。如今台灣社會特別要求有人情味,但「情」又是否可凌駕於「法」和「理」之上,就會讓部分不肖人士認為可運用「情」來違反「法」和「理」,例如貧婦騙取社會大眾愛心捐獻,得到高價奶粉立即轉賣成現金為私用,又或貧苦之人以自己受過貧窮壓迫痛苦,卻以同樣壓迫他人手段來逼迫其他弱勢族群,侵害人權,此時便不能用「情」合理化一切!

如果只講「法」,不問情理,會令制度僵化,不能回應個別情況;只講「情」,不講法理,則社會大亂,故做好「法理情」 VS. 「情理法」的思辨是重要的,第一需做到不違反重大原則而又兼顧到特殊的需要,第二為正確理解相關法理基礎的立意,面對各種情況,能採取酌情彈性處理,做到體現基本原意的大前提下寬鬆處理,同時,也要考慮對他人的影響,保持公平、公正是基本原則。

做好「法理情」 VS. 「情理法」的思辨教育,也是因為背後涉及影響決定人一生發展的「懲罰」,筆者回憶起教育哲學家歐陽教博士提及,「懲罰」有三個正面規準:一是要合於認知的原理,即有真憑實據,且有真正行為才可以罰;二是要合於道德的原則,即有益於世道人心,且大眾所認可的善良價值;三是要合於法律的規定,非出於私仇恩怨報復,此「懲罰」規準可運用於「法理情」 VS. 「情理法」的思辨教育。

最後,天道無親,常與善人,為錢行惡犯罪,死不悔改的劉德華姊姊仍住在貧民窟。(推薦閱讀:風評:司法欲置高虹安於死地?

*作者為教育博士、台北市議員政策顧問、議員候選人發言人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2

快訊/天雨路滑釀禍!國3苑裡段轎車自撞護欄「車體變形」 2人當場慘死

三立新聞網
03

洗髮區淪砲房!人妻美髮師偷吃熟客 綠帽夫裝監視器目睹激戰57次

鏡週刊
04

超尷尬!張啓楷宣傳車車主「這原因」不爽 暴怒拔旗丟地上

自由電子報
05

紅傘成最後線索!新屋婦離家失蹤24小時 3公里外尋獲遺體

CTWANT
06

15年前幫拍廣告小女孩長大了! 與林佳龍溫馨重逢畫面曝光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