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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花蓮洪災釀19死!光復鄉公所1請回、2交保 鄉長涉過失致死遭聲押

鏡新聞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 鏡新聞
花蓮光復鄉長林清水至地檢署接受複訊。(資料畫面)

花蓮馬太鞍堰塞湖洪災造成19死、5失蹤。花蓮地檢署昨(14日)大規模搜索光復鄉公所,並於晚間將鄉長林清水與秘書、民政課前承辦員、民政課課長等4人移送花蓮地檢署,全案朝過失致死、廢弛職位等罪偵辦。經訊問後,認定林清水涉過失致死與偽造文書罪,檢方聲請羈押,另鄉長秘書以20萬交保、民政課長15萬交保、前民政課承辦人則請回。

檢方指出,強颱樺加沙外圍環流靠近,案發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已於2025年9月21日發布黃色警戒,翌日清晨升級為紅色警戒,明確要求預防性及強制撤離。不料,光復鄉長林清水與秘書、民政課前承辦員、民政課長等4人,身為災害防救業務人員,卻未依法積極推動疏散撤離,並在撤離人數統計表中登載不實數據後,陳報縣府民政處。

花蓮地檢署昨(14日)上午前往林清水與其秘書張源寶住處搜索,後續再搜索光復鄉公所等8處,並查扣相關證物。結束後,將2人與民政課前承辦員、民政課課長帶回約談,經數小時訊問,將4人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

經複訊後,檢方認定4人皆涉犯《刑法》過失致死及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其中林清水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判處張源寶20萬元交保;民政課長王詠濬15萬元交保;前民政課承辦人曾小姐處分請回,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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