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金鎧被控性侵殺人案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麵包師呂金鎧被朋友指控共同犯下性侵殺害范姓女大學生命案,官司纏訟10多年,一路喊冤的他直到台灣高等法院更6審判處20年徒刑,不想再受官司折磨放棄上訴,更7審因新鑑定技術認定他未參與,卻已因有罪判決入獄,雖已假釋但迄今未獲真正清白,檢察總長江惠民認為,被告放棄上訴時無辯護人在場,合法性有疑義,最近提起非常上訴。
一旦非常上訴成功,呂金鎧可望真正爭回清白,他在監所中近20年的日子也可聲請刑事補償。
本案源於1993年12月下旬,范姓女大學生想應徵家教,後來被發現在呂金鎧居住處遭姦殺。警方查出,因竊盜案入監的呂金鎧,1992年年11月出獄,在新北市一家麵包店工作,在中和租屋居住。
同年12月,呂金鎧在獄中認識的友人陳錫卿出獄,借住呂金鎧租屋處,呂以徵女家教為名,誘使國立大學范姓女大生上門應徵,女學生後來遭性侵再勒斃。
由於命案地點在呂金鎧住處,警方找上呂,但呂否認涉案,稱案發時在麵包店工作,指向陳錫卿犯案, 但陳落網後,供稱與呂共同犯案。
呂金鎧原本否認犯罪,1994年1月9日突然在警訊中自白,承認和陳錫卿共同作案,檢察官根據DNA鑑定,認定留在死者體內的精液,應是陳錫卿與呂金鎧的混合,以性侵殺人重罪起訴兩人。
呂金鎧後來雖稱是遭刑求才自白,堅稱未參與犯案,強調案發時人在麵包店,但從一審到更6審都被判有罪,更6審宣判當天,聽到合議庭判決20年有期徒刑,呂不想父母再跟著他受官司折磨,當庭說要放棄上訴,並簽名捨棄上訴。
詎料,高院更7審法官重新將檢體送鑑定,新科技的DNA鑑定顯示,死者體內精液沒有呂金鎧的DNA,合議庭改認定是陳錫卿1人犯案,呂金鎧並未參與,但呂金鎧早已判決定讞入監,從羈押到服刑,在監所中度過近20年才出獄,至今未取得無罪證明。
呂金鎧的家人長期為他尋求平反,最高檢察署近來檢視相關卷證後發現,呂金鎧當初在宣判庭簽名放棄上訴,但當時辯護人不在場,由於性侵殺人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屬於強制辯護案件,此類案件被告,在未徵詢辯護人意見前,即使說要放棄上速,是否有效,恐有疑義,且法院未善盡告知被告有利事項的注意義務,讓被告的辯護倚賴權未受保障,檢察總長江惠民決定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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