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醫療險理賠該注意的幾件事
「明明就是意外事故受傷,為什麼保險公司卻說我不符合意外險的醫療理賠項目?真是太令人生氣了,保險一點都不保險!」「之前動手術,結果保險公司說我的手術,不是保單所列的手術項目,無法理賠!」買保險最怕買了不賠,或是只賠一點點,「奇蒙子」很差,讓我們對保險產生了不信任感。
過去幾年,惠如都是自己跑保險公司遞件申請理賠,原則上只要單據完整、符合保單條款的理賠項目,快則7個工作日、慢則10個工作日,保險公司就會把理賠金撥付下來。
避免理賠被拒 買實支實付醫療險最安全
或許是看過太多保險理賠糾紛的新聞,惠如在申請理賠前,都會先拿出保單,逐一看清楚條款內容,一來是知道哪幾張可以申請理賠,不至於白跑一趟;二來保單可能是在不同時期購買,像她在20歲、30歲、40歲與45歲時買過不同的醫療險,主要是因需求改變,例如舊健保時代,住院天數比較長,那時住院日額是重點,惠如最高紀錄曾買到日額8千元。
但是,當健保推出DRG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後,住院天數大幅減少,所以惠如後來買的住院醫療險就以「實支實付」為重,且先後買了兩張,一張是收據正本理賠,一張是可副本理賠。
買實支實付醫療險,對於那些早年只買舊醫療險的人尤其重要,因為隨著醫療技術進步,醫生採用的治療方法也跟以前不同,舉例來說,脊椎骨折雖然有理賠,但是現在的醫療技術是「注入骨泥」,而舊保單卻只理賠「脊椎骨折開放性復位術」,也就是打骨釘的方式,結果就有保戶發生理賠被拒的情形。如果這名保戶當初也有買實支實付,就可以順利申請理賠。
不同時期買的醫療險 手術認定不一樣
大約10年前惠如做了大腸鏡檢查,醫生發現有一處息肉就順便切除。要申請醫療給付時,惠如先查了保單條款上載明的是「經直腸大腸息肉切除手術」,因此到醫院申請醫生診斷書時,除了先跟醫生說她有商業保險之外,還直接拿保單給醫生看,請他按著條款內的病名寫,這樣在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就不會有爭議。
此外,有的醫療險涵蓋了門診手術,有的卻沒有,而且不同時期的保單,對於同一個醫療行為也會有不同的認定。就拿大腸息肉切除為例,當時惠如有3張醫療險,其中2張是早期購買,「經直腸大腸息肉切除手術」被認定是「手術」,所以用手術給付百分比理賠給她;但有1張是後期買的,被認定是門診手術,領到的理賠金就較少。
總而言之,記住一個要點:保險公司都是按保單「條款」理賠。只要條款上沒寫,或寫得不一樣的,就不會理賠。只有善良一點的保險公司,你跟他們積極爭取,或許會採取「打折」理賠。
意外受傷 寫「扭傷」不賠、寫「挫扭傷」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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