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一個不定期租約,不知道害哭多少房東...租屋內行人才懂的事:為什麼請神容易送神難?

今周刊

更新於 2022年06月01日03:28 • 發布於 2022年06月01日03:28

作者 : 傅恪恩

圖片 : shutterstock

雖然比起百萬起跳的房地買賣,幾萬塊的租屋真的算是小錢,但有趣的是,我最常收到的私訊很少買賣,反而是針對租約提出的各類問題。今天要講的是一個我聽到的奇妙案例。

「買房帶租約就算了,租約到期房客竟然跑去跟舊屋主續約,我該怎麼辦?」

故事是這樣的,小褚(化名)去年買下一間隔套的房打算穩穩收租,雖然這物件帶著租約買,還沒有租金可以收,但看在舊租客也只剩兩個月就結束租約,以及租金投報率高的份上,小褚還是覺得合算。他打算等舊房客走後再整間整理一下,把所有房間好好重新招租。

一開始,小褚沒急著處理,但沒料到,突如其來的家裡事讓他一忙就是個把月,待他把家事處理差不多終於抽身,回頭想和房客確認點交細節,對方竟表示自己的合約前陣子又續了一年,還是跟前屋主打的契約。

「不是呀!這房都已經過戶在我名下了不是嗎?」小褚慌張趕到現場,看著房客手裡的合約,只覺得眼前這麼離譜的情況,怎麼就給他遇到。

正待他想著「直接趕人會有法律問題嗎?現在是要叫警察趕人,還是退錢給租客加點搬遷費好好送人…」下一刻的思緒讓小褚赫然跳起「不對呀,老子從沒有收到租金呀!」他連忙加問房客租金問題,沒想到對方竟表示,他連租金居然也是繼續交給舊屋主。

小褚扶著腦殼暈呼呼地,這事複雜到讓他打算回家好好理一理該怎麼辦,於是他決定先叫房客把以後每月的租金匯款對象都改成自己,結束這一回合。

當初看網友分享故事到前面,我雖覺得離譜,但事小。可後來一路看到這一句「我叫房客以後把房租匯給我」,我頓時覺得,這房東怎麼就自己挖坑,跳下去了呢?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雖然大家多少似懂非懂,但其實權益牽涉很大的租約問題:不定期租約。

「不定期租約」同字面意思,一般人看字領略,大概能說出「租約沒有載明租到幾時」。但租期有沒有載明,有差嗎?不好意思,其實差.很.大。這個小細節,不知道實務裡害哭了多少沒經驗的房東。

不定期租約怎麼定義?三情況記下來

不定期租約同前述,除了一開始租賃契約就沒有訂定期限的第一種情形,另外在《民法》422 條及《民法》451條中我們也可以得出,第二種情形,租約如果超過一年但沒有簽立字據,也算是不定期租約。以及第三種情形,原本租約期滿,但房客繼續繳錢房東也繼續收錢,沒有提出反對意見,也會被視為以不定期租約續約。

不定期租約的最大危害為何?

不定期租約為什麼對房東很傷?因為,你碰到懂法律又會玩但偏偏不想搬的房客,可能哭著也趕不走人。我知道這時可能有房東想問,《民法》450條裡不是有說,不定期租約只要按規定提前說,雙方都可以隨時終止契約嗎?

但細節就在於,民法只是普通法,因此談到終止不定期租約,這時要看的是特別法的《土地法》100 條,房東可以收回房屋的6種情形:

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443條第1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2個月以上時。

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你要知道這裡所謂的「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可不是房東隨口說說,自行定義就算數,還必須得符合一定前提才成立,譬如說屋主名下除了這間出租還有3間房產,或者遠房表親來外地工作,房子要收回給自家親戚住,不好意思,這統統不行。並且回到《民法》450 條,裡面還有一句更要命的重點是這樣寫的「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

所以,為什麼前面我會說房東挖坑自埋呢?原因就在於,不定期租約其實是相當偏袒租客的保護條款。原本趕人走就行的事,怎麼就搞到讓自己落得下風,認了這續約關係呢?

當然,凡事有利就有弊,不定期租約雖乍看無敵,但由於它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所以如果屋主賣房子換個新屋主來,還是可以終止這租約。這也是坊間常說,不定期租約對房客的一種「不保障」。

總結兩點給房東們的提醒,

1.買下帶租約的房子,過戶之後請先和舊租客簽訂新租約。

2.租約到期要有意識提前處理,不然合約訂定時,文字擬定就要提前預防不定期租約的情況。

最後還是要說,合約的事情就是要說清載明、別偷懶,細節是魔鬼,貪懶就只能祈求自己別倒楣。

作者簡介_傅恪恩

房市觀察逾10年,身邊友人從房仲、代銷、銀行、代書、包租、代管、建商、設計師、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不動產估價師到投資客、二胎業者都有。看著在房市裡默默耕耘的朋友們,一直覺得因買不起或誤解而仇房的人很可憐,願以支筆,拉近兩端不對等的資訊。著有《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FB:https://www.facebook.com/fuknn/

※本文獲傅恪恩授權轉載,原文出處:請神容易送神難!租屋內行人才懂的事:一個不定期租約,不知道害哭多少房東…

更多今周刊文章
老公不聽勸all in,5月停損在最低點慘賠700萬…妻子無奈:我心裡過不去他虧損很大這關
房子移轉給25歲以下子女、無固定收入卻有3棟房以上…會計稅務管理師整理:國稅局查稅10重點

加入今周刊LINE好友,掌握更多資訊!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歐弟「二婚養3娃」妻女移居沖繩!曝台股「鎖定這1檔」

民視新聞網
02

跟青安3.0說掰掰的5種人! 高薪族、半百大叔大姊、假自住全上榜

鏡報
03

台積電法說會/大手筆加碼千億美元投資美國 台積電:台灣也會續蓋13座新廠

鏡週刊
04

現在進場買股票適合嗎?95歲巴菲特送上「一句忠告」點醒無數投資人

三立新聞網
05

股市震盪散戶頻翻車!今年以來上市櫃違約交割災情擴大累計達20件

anue鉅亨網
06

受不了股市變賭場 南韓政府出手了!三星、SK海力士槓桿ETF保證金提高十倍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