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立專欄】從美最高法院裁決看台美 ART 協定的通過藝術
美國最高法院於 2026 年 2 月 20 日做出重大裁決,以 6 比 3 的投票結果判定川普總統引用 1977 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的全球性關稅為違法且無效。法院認為,憲法規定徵稅權屬於國會,總統在未經明確授權下擅自引用緊急權力已屬越權。
此判決對於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率領談判團隊於農曆年前簽署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產生了關鍵影響。儘管外部環境變動,台灣立法院在開議後仍面臨以下考驗:
一、 協議效力與法律定位的重新錨定
各國簽署協議的初衷是換取較低稅率(如將 20%+N 降至 15%)。雖然 IEEPA 關稅基礎被判定違法,意味著美方暫失徵稅法源,但台灣官員認為,協議中的「投資承諾」與「供應鏈合作」仍是台美關係基石。維持執行可避免美方改採《貿易擴張法》第 232 條(國家安全)重新施壓。筆者認為,美國對台灣提出的交換條件,不會因法院判決而打折。
二、 鄰國日、韓的應對與啟示
韓國:雖然提高關稅至25%的壓力暫解,但三星、SK 海力士的在美投資已與協議掛鉤。在李在明總統領導的共同民主黨掌握過半席次下,預計 3 月初將順利通過,不受判決影響。
日本:高市早苗內閣在眾議院大勝後,協議通過已無懸念。日本雖獲得更多談判籌碼,但也正防範川普改採 232 條款繞道反擊。
台灣雖可觀察日韓動向,但並無「如法炮製」延宕的本錢。
三、 川普政府的備選方案: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川普已隨即宣稱將啟動《1974 年貿易法》第 122 條,針對貿易逆差國徵收 150 天短期關稅。這反映出美國背後的五大戰略目標:
1. 市場零關稅:要求各國對美商品開放市場(如台灣取消美系汽車進口關稅)。
2. 關鍵產業回流:如韓國造船業與台灣半導體製造移往美國。
3. 擴大採購力度:鎖定能源、農產品與軍購,縮減貿易逆差。
4. 加大對美投資:台灣過去 30 年的貿易順差,正透過投資形式「回流」美國。台積電過去30年的獲利累積金額,也「恰巧」與企業赴美投資2500億美元的承諾相當(不包含台灣政府2500億美元的信用保證額度)。
5. 國防開支達標:要求盟友軍購佔 GDP 的 2-5%,落實「自己的安全自己顧」的戰略新形勢。
最高法院的判定僅在於「權限歸屬」,而非否定貿易保護主義。只要共和黨維持國會優勢,台灣不應期待 ART 條件有重談空間。立法院在馬年開春之際,如何「立馬」通過 ART 協定,將成為朝野政黨展現政治智慧與競合關係的高度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