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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翁欠繳房租297刀砍死失明二房東 庭上喊「活不到90歲」求法官輕判

CTWANT

更新於 01月21日02:08 • 發布於 01月21日01:45 • 蔡斯媛
陳進財蹲在便利商店外打電話自首。(圖/翻攝畫面)

台北萬華一名70歲男子陳進財,2024年6月間因欠繳2萬元房租,與失明的78歲顏姓二房東發生衝突,竟持刀狂砍顏男297刀致大量出血身亡,遭北檢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他19年有期徒刑,檢方與陳男均提出上訴。昨天(20日)高院準備程序庭,陳進財在庭上表示自己活不到90歲且智能不足,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機會。

回顧此案,顏男於萬華某處以每個月1.8萬元價格租下3房1廳1衛住宅,由於一名室友先退租,顏男便將其中一間雅房透過社會局轉介給陳進財,顏男也以二房東身分向陳進財收取租金,兩人也共處同一屋簷下約1年左右。

然而,因陳進財經濟狀況不佳,欠繳近2萬元房租,兩人先前就多次為此爆發衝突,在2024年6月9日上午,顏男再次向陳進財索討租金,陳進財直接拿起菜刀砍殺顏男,讓顏男身上出現多數刀傷且深可見骨,臟器甚至外露,更導致其後腦杓的頭蓋骨碎裂、腦漿四溢。

陳進財犯後換下血衣徒步離開,搭乘火車回到新竹老家繼續下賭,最後自認難以逃脫,向路人借手機報警,蹲坐在新竹都城隍廟前的便利商店,向警方承認「我殺了人」。陳進財坦承犯行,原先否認有殺人犯意,向檢方供稱因不信顏男失明,只是想拿刀嚇嚇他,北檢偵辦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

台北地院一審,國民法庭依法判他19年,庭上陳進財曾問法官「我自首有減刑嗎?」得到回應後表示要繼續上訴。檢方認為陳進財自首是迫於無奈,不是真心悔悟,加上他手段殘忍,因此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本月(1月)20日高院準備程序庭,陳進財坐輪椅出庭,在庭上哀求法官,表示自己年事已高、活不到90歲,還有智能不足的狀況,加上自己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希望法官輕判,給他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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