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首例裁定「Uber須為司機性侵負責」 判賠2.7億成3千起類似案件指標
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一個聯邦陪審團5日裁定,叫車服務平台公司Uber必須支付850萬美元賠償金,給一名遭Uber司機性侵的女子。Uber目前在全美面臨近3000起類似訴訟,本案判決首度認定該公司須因未能阻止乘客遭性侵而負責,可能成為日後類似案件的判例。
路透社報導,該案原告女子迪恩(Jaylynn Dean)指控,1名Uber司機對案發時年僅19歲的她性侵,此案是在Uber的3000多起類似案件中,第一宗開庭審理的案件。這通常被稱為「指標性審判」(Bellwether Trial),用來測試法律論點,並幫助評估索賠金額,作為未來可能和解的參考依據。
該案的聯邦陪審團認定,涉案司機屬於Uber的代理人,因此Uber必須為其行為負責。陪審團裁定給付原告迪恩(Jaylynn Dean)850萬美元(約2.7億元台幣)的補償性賠償,但未裁定懲罰性賠償。迪恩的律師團原本要求超過1.44億美元的賠償金。
Uber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公司將提出上訴,並強調陪審團駁回狄恩的其他主張,包括公司存在疏失或其安全系統有缺陷等。聲明指出,「這項裁決證實Uber已採取負責任的行動,並為乘客安全投入實質資源。」
迪恩的律師倫敦(Sarah London)則表示,這項裁決「證實了成千上萬的倖存者,他們冒著巨大的個人風險挺身而出,要求對Uber將利潤置於乘客安全之上的做法究責。」
原告律師批Uber宣傳與現實落差 受害者酒後叫車卻遭性侵
來自奧克拉荷馬州的迪恩指控,2023年11月的一個深夜,她在亞利桑那州坦帕市的男友家喝酒後,搭乘Uber前往下榻飯店時,遭司機性侵。她在訴狀中指出,當時她因醉酒及焦慮症藥物的副作用而躺在後座,司機在行程中對她提出性騷擾問題,並在途中把車開進一個昏暗的停車場,隨後提前結束載客行程爬到後座性侵她。
她報警並向Uber通知此事,該司機隨後被Uber禁止上路,但並未面臨任何指控。事發後1個月,她針對此案提起訴訟。迪恩指控,Uber早就知道這名司機曾涉及一連串性侵案件,卻沒有採取基本行動來提升乘客安全。
迪恩的另一名律師沃許(Alexandra Walsh)在審判結案陳詞時表示,Uber曾把自己宣傳成女性夜間外出、尤其是酒後歸家時的一個安全選擇,「女性都知道這個世界很危險,我們也知道被性侵的風險。」並補充,「他們(Uber)讓我們相信,這是一個可以避免那種事情的安全地方。」
Uber稱司機無前科、評分近滿分 強調性侵案「無法預見」
Uber主張,公司不應承擔使用其平台的司機的犯罪責任,並表示對該司機的背景審查及其性侵案件的揭露措施已屬充分。Uber認為,司機是獨立承包商,而非員工;且無論其身分分類為何,對於超出合理認定職責的行為,公司均不負責。
Uber的律師布維諾(Kim Bueno)在結案陳詞表示,被指控的司機在平台上完成約1萬趟行程,乘客評分接近滿分,「他沒有任何犯罪前科,完全沒有」並補充,「這件事對Uber來說是否可預見?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陪審團認定「表見代理」成立 Uber須為司機性侵案負責
美國媒體今日美國(USA TODAY)報導,陪審團被要求判定,雖然Uber司機在法律上屬於獨立承包商,但Uber是否透過自身的品牌形象和各種作法,讓狄恩合理地相信,她的司機是在代表Uber行事。這種法律論點被稱為「表見代理」(apparent agency),簡單來說,就是「表面上看起來有代理權,但實際上沒有」。舉例來說,若某位店長的行為,讓別人合理相信店長有代理權,那麼該店的老闆可能就得負責。
陪審團最終認定,Uber在「表見代理」的情況下需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