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公司涉「地下匯兌」11年逾50億 負責人80萬交保
「伯樂人才資源仲介管理顧問公司」涉嫌長期非法經營地下匯兌業務,為印尼移工提供匯款服務,並從中獲取手續費及匯差利潤。台北地檢署於昨(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該公司及相關人士住居所共10處地點,以違反《銀行法》為由,通知包括公司負責人莊家榮及其印尼籍妻子黃來招等6人到案說明。調查顯示,該公司自2013年至2024年間,非法經手匯款金額超過50億元,每筆交易收取100元至200元不等的手續費。經檢察官複訊,莊家榮以80萬元交保,其妻子黃來招以20萬元交保,2人皆限制出境、出海。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游欣樺於8月4日展開大規模行動,針對涉嫌非法辦理匯兌業務的「伯樂人才資源仲介管理顧問公司」進行調查。檢調人員搜索了公司及相關被告住居所共10處地點,並通知該公司負責人莊家榮、其妻子黃來招等6名被告及1名證人到案接受調查。
據調查,目前在台灣工作的移工若要將錢匯回家鄉,合法管道包括透過銀行直接匯款、合法代結匯公司、電子支付機構,或由人力仲介公司依照《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相關法規代為結匯。然而,許多移工因語言障礙、不熟悉銀行操作流程或擔心額外手續費,往往轉向仲介業者或地下匯兌業者尋求協助,卻可能面臨詐騙或款項被侵吞的風險。
檢調單位發現,設立於台北市的「伯樂人才資源仲介管理顧問公司」,涉嫌與台灣印尼雜貨店合作,非法辦理地下匯兌業務,協助印尼移工將錢匯回家鄉或從印尼匯款到台灣。該公司除了從匯差中獲利外,每筆一般交易收取100元手續費,急件則收取150元至200元不等。自2013年至2024年間,該公司經手的匯款金額已超過50億元。台北地檢署正朝涉犯《銀行法》第29條第1項規定,違反同法第125條第1項之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嫌方向進行偵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留言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