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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三中案」侵占2.8億判3年6月確定 蔡正元:入獄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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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3月16日10:18 • 發布於 03月16日10:18 • 上報快訊/胡玟惠
前立委蔡正元涉中影股權案侵占2.8億元,遭判3年6月定讞,卷宗已送北檢準備執行。(資料照/王侑聖攝)

前立委蔡正元在2006年至2012年間,因涉及中影股權交易案,被控利用處理相關交易的機會侵吞資金。法院認定他侵占買方阿波羅公司資產約2.8億元,高等法院於2025年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年6月徒刑確定。蔡正元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當年是受前總統馬英九之託協助國民黨度過危機,對於即將入獄一事「無怨無悔」。全案卷宗已於16日送達台北地檢署,北檢將依程序分案處理後續執行作業。

在國民黨被控賤賣黨產的中影、中視、中廣「三中案」相關被告中,蔡正元是唯一被判有罪的人。包括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以及蔡正元的妻子洪凌霙與岳父洪信行等5人,2018年遭檢方起訴後,經歷一審與二審審理均獲判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中投公司在2006年間與郭台強妻子羅玉珍及莊婉均簽訂合約,以31億元出售中影股份。蔡正元則與羅玉珍、莊婉均達成三方協議,由阿波羅公司作為中影股權交易的平台。之後阿波羅公司出售中影股權獲利4.3億元,但蔡正元隨後透過購買不良債權等方式,將其中2.8億元轉為己用,用於購車、購屋及償還債務等私人用途。

一審法院認定,蔡正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利益輸送給自己,導致阿波羅公司資產被掏空,使三方協議中的其他當事人無法取得應有權益,也破壞交易安全,因此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年6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2億3917萬7983元。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於2025年底二審宣判,維持原審刑度,全案確定。蔡正元之後已對此提出再審聲請。

此外,蔡正元另因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使阿波羅公司資產負債表記載不實,法院依《商業會計法》判處6個月徒刑,該部分仍可提起上訴。(責任編輯:王晨芝)

(延伸閱讀:李貞秀索資、質詢「礙難照辦」 劉世芳:公務員要對國家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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