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買「1類商品」回台灣轉賣慘了!衛生局開罰237萬 一堆人踩雷
生活中心/朱祖儀報導
不少人去日本必逛藥妝店,不僅幫朋友代購,甚至有人會放上網路轉售,但小心踩雷!高雄市衛生局近日公布,114年共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其中1/3產地來自日本,包括腸胃藥、止痛藥、祛痘膏等,由於販售的民眾不具藥商身分也未領有許可證,因此已觸犯《藥事法》,85件共裁罰237.5萬元。
衛生局指出,114年度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案,裁處金額達237萬5千元,其中以民眾赴日旅遊採購腸胃藥、止痛藥及祛痘膏等,共計25件居多,其次中國產的硫磺軟膏、艾草貼、吸油貼、印度神油,聲稱抗菌、減重、壯陽等療效,共計20件。另有美國產的Q10、維生素D3,及泰國產的壯陽藥、止痛藥等,還有多件台灣的酸痛貼布、感冒藥丸及消炎止痛錠劑。
衛生局強調,上述藥品即便民眾能在國外藥粧店自由購買,並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品項及規定數量攜帶入境,但僅限自用。藥品不是一般商品,不可隨意販售,《藥事法》即規定需經衛福部申請核准後才可合法販售藥品,未經核准輸入即屬「禁藥」,代購禁藥及販售者,依法移送檢調偵辦,各地衛生局均持續監控各種販賣藥品的違法行為,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也說,民眾若不具藥商身分亦未領有許可證,隨意販售藥品已觸犯《藥事法》規定,依法可裁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恐面臨刑事責任,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因此再次呼籲,民眾請勿販售或購買不法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