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斷杖打傷徐巧芯!柯建銘未出庭 法院一度「裁定拘提」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去年3月在議場持拐杖敲擊桌面,結果意外杖斷擊中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被檢察官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原定今(21)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但柯建銘未請假也未委任律師出庭,法官呂政燁當庭諭知拘提。不過根據法律規定,開議期間不能逮捕立委,因此法官事後撤銷拘提,改訂6月23日再開庭。
去年3月25日,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在議場內手持拐杖敲擊桌面,沒想到這一敲,拐杖直接斷成兩截,噴飛擊中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造成她手部瘀青,事後徐巧芯控告傷害,柯建銘也被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原定21日下午兩點45分開審查庭,但柯建銘未到庭應訊,庭務員連續叫了三次仍無回應,法官在現場等待10分鐘後,認定柯建銘無正當理由缺席,當庭諭知囑託警方拘提到案。
但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立委享有「不逮捕特權」,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也就是說,如果要成功拘提柯建銘,只有有兩種方式,除非當事人自願說明,或是經過立院同意,律師徐志明說:「因此除非是現行犯,否則只要是在立法院的會期當中,要對立法委員進行逮捕或是拘提,都必須要事先經過立法院的同意,才可以為之。」
因開議期間具備法定保護,就在下午4點左右,法官撤銷拘提處分,隨後柯建銘律師也趕赴現場,北院補充回應,後經承審法官當庭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改定6月23日審理,這場朝野戰局,一路從立法院,延燒到司法機關,短時間還難以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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