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偷拍事件連環爆 醫界籲:明確規範合法監視與非法偷拍
〔記者侯家瑜/台北報導〕近期愛爾麗、光澤等多個醫美集團爆出針孔偷拍疑雲引發關注。衛福部強調對偷拍、密錄採「零容忍」,違法者將依「刑法」與「個資法」送辦。醫界呼籲,應區分非法偷拍與基於醫療安全管理的合法監視設備,建立更明確制度兼顧病患隱私與醫療安全。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指出,醫療院所公共區域基於公安與安全管理需求,可依法設置固定式監視設備,但必須為一般外顯式監視器,且需於現場清楚公告錄影資訊。依「個資法」規定,公共場域錄影不需個別取得同意,但民眾必須知悉正在錄影。
至於一般診間、諮商室、牙科、耳鼻喉科等「低度隱私空間」,若有錄影需求,則須事前告知病患錄影用途、資料管理方式,並取得書面同意;而手術室、內診室、更衣室等「高度隱私空間」原則上禁止錄影,除非基於教學等特殊需求,且僅能拍攝局部區域、完成去識別化處理,同時事前取得病患書面同意。
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理事長陳俊光表示,近年醫療暴力與醫療糾紛事件增加,不少醫療院所會在公共區域或非隱私空間設置固定式監視設備,主要是為了保障病患安全、維持診療秩序及保留客觀證據,其本質與偷拍、散布私密影像等違法行為完全不同,不宜混為一談。
陳俊光指出,社會真正應關注的重點,在於設備是否合法、設置位置是否侵犯隱私、錄影目的是否正當,以及影像是否遭非法外流或不當利用,而非將所有監視設備全面污名化。他舉例,牙醫診所若在診療空間設置外顯式監視設備,並清楚張貼錄影告示,多數民眾普遍視為維護醫療安全與秩序的管理措施;若要求民眾每次就醫都逐一簽署錄影同意書,實務上恐增加行政負擔,也影響就醫流程。
他也強調,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病歷、健康檢查、基因等資訊皆屬特種個資,醫療機構對病患隱私保護責無旁貸,因此更應建立完善的影像保存、調閱與權限管理制度,避免個資外洩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