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性行為+潑熱湯!妻苦撐家計37年 離婚還得付前夫536萬
一段長達37年的婚姻,最終在家暴與外遇陰影中畫下句點。一對夫妻對簿公堂,婦人小婉控訴丈夫阿承(均化名)長期施暴、逼迫性行為,甚至揚言引爆瓦斯同歸於盡,忍無可忍提告離婚;阿承則反擊要求分產。法院審理後認定婚姻已破裂,判准離婚,並裁定小婉須分配536萬餘元財產給阿承。
根據判決,小婉與阿承載1989年結婚,婚姻表面維持多年,實則暗潮洶湧。小婉指控,阿承不僅多次外遇,還長期對她施以言語與肢體暴力。包括將房門反鎖、逼迫發生性關係,甚至在爭吵中潑灑熱湯、掐脖毆打,導致她多處受傷。更誇張的是,阿承曾揚言引爆瓦斯桶,要與她同歸於盡,讓全家陷入恐懼。
法院調查發現,相關指控並非空穴來風,除了有驗傷診斷書外,還有監視器畫面、錄音檔及子女證詞佐證。證人指出,阿承脾氣暴躁,動輒辱罵「禽獸」、「死魚」等字眼,甚至對子女動手。法院認定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程度,構成離婚重大事由。
此外,阿承婚內多次外遇也被法院認定。從早年與多名女性曖昧,到曾與女同事發生長期婚外情並遭刑事判決,顯示其嚴重違反婚姻忠誠義務。法官認為,夫妻間信任早已蕩然無存,婚姻客觀上無法維持,准予離婚。
不過,案件另一焦點在於財產分配。阿承主張,兩人婚後未約定財產制,依法應進行剩餘財產分配,要求分得逾千萬元。小婉則反駁,自己多年來獨力扛起家計,從保母、保險業務到開店做生意,辛苦撐起家庭經濟,反觀阿承工作不穩,甚至負債累累,對家庭貢獻有限。
法院清查雙方財產後認定,小婉婚後財產高達2700餘萬元,而阿承僅約23萬元,差額超過2600萬元。依法原可平均分配,但法官考量阿承長期未穩定工作、對家庭貢獻偏低,甚至有家暴與外遇等重大過失,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
最終,法院依《民法》調整比例,僅判小婉須給付差額的五分之一,約536萬餘元,並自離婚確定翌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至於阿承另主張遭挪用740萬元部分,法院認定屬於贈與,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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