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曾涉案遭調查局跟監拍照!向心討資料「寫回憶錄」被拒 打行政訴訟踢鐵板

太報

更新於 04月16日10:43 • 發布於 04月16日10:43 • 侯柏青
向心、龔青夫婦想討調查局蒐報資料,打行政官司吞敗。資料照。讀者提供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向心、龔青夫婦,曾因王立強共諜案被調查局鎖定偵辦,兩人涉共諜案部分獲不起訴確定,另涉洗錢案遭起訴,也被判無罪定讞。向心以「自行留存」或「出版回憶錄」為由,要求調查局提供蒐證資料,卻被拒之門外,因而和調查局打起行政訟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向心敗訴。龔青之前也循同樣模式向調查局討資料、打官司,同樣以敗訴收場。

調查指出,港商向心夫婦在2019年涉及共諜案及洗錢案,自同年11/24起遭檢察官、法院限制出境,兩人涉及的共諜案先獲不起訴確定,而涉及的洗錢案因高檢署未上訴,而在2023年10月11日無罪確定,兩人遭限制出境1419天,終於可以返回香港。

向心認為,他在台灣期間遭調查局派員跟監及拍照蒐證,他在2024年7月8日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程序法》及《檔案法》向調查局申請提供蒐證的相關資訊,調查局在同年7/17駁回。向心訴願遭駁回,遂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調查局改變決定。

北高行認定,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個資法》、《檔案法》規定,及參照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認為向心要求提供的資訊,屬於刑事案件訴訟卷宗範圍內有關個人資訊資料的閱覽揭露,這些檔案已經在刑案判決確定後歸檔管理了,並不屬於行政程序進行中的申請閱覽卷宗,雖然優先適用《檔案法》規定,但《檔案法》並沒有規定申請主題資格之事項,就此事項,依規定必須回歸適用《政資法》規定,以釐清向心是否具備申請的主體資格。

根據《政資法》第9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的國民及其所設立的本國法人、團體,可以依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而拿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的國民也可以申請。

北高行表示,申請的主體資格,依文義、體系、歷史解釋來看,乃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及「互惠原則之外國人」為限。不過,向心是香港地區居民,提出申請的話,不符合《政資法》任何一項申請主體資格。

北高行認為,調查局審查後認為他不適用而駁回申請,於法有據,判向心敗訴。全案可上訴。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鍾啟煌、法官李毓華及蔡如惠。

據了解,除了向心想和調查局討資料以外,其妻龔青也曾用同樣理由向調查局提出聲請,同樣遭調查局駁回,龔青打行政訴訟,今年2月間也被判敗訴。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屏東男幫小弟出氣反遭「砍斷手腳筋」丟包 真實身份曝光...父母急返國

鏡報
02

蔣萬安最強對手出現?「他」來歷超驚人 綠營證實:體育、音樂俱佳

民視新聞網
03

本來有機會逃...工程師開鐵門 又衝3F救妻小

EBC 東森新聞
04

台日雙國籍役男遭連長歧視 六軍團:調職移送法辦

中央通訊社
05

外島下士「簽下去」待不到2年受不了!搭機逃兵…躲天台廣場3天下場曝

三立新聞網
06

役男被連長罵「死日本鬼子」!六軍團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