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剝奪「媚中」校官退休俸 民眾黨團版本與政院版相似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海軍退役少校、前艦長呂禮詩「媚中」言行不斷,他近日在中國參觀軍艦後聲稱:「看到解放軍在進步,看到這些先進裝備,不會腿軟,而是感覺祖國強大了,就代表台灣更安全!」據悉,剝奪赴中言行惹議的校級軍官退休俸的行政院版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已經付委審查,立法院民眾黨團也提修法草案,其內容與政院版高度相似。
多家中共官媒報導,4月23日是中國解放軍海軍成立77週年紀念日,中國在多地舉辦「艦艇開放日」活動。在解放軍北部戰區的青島軍港海軍艦艇開放活動現場,呂禮詩參觀「烏魯木齊艦」和「濰坊艦」。
呂禮詩接受中媒訪問時激動表示,「看到解放軍在進步,了解真的祖國的實力在哪裡,不是說站在祖國的面前,看到這些裝備就一定要腿軟,因為我們兩岸是一家人,祖國的強大也代表台灣的安全」。呂不斷大讚「烏魯木齊艦」,更宣稱「我們都可以知道,解放軍海軍準備好了」。
呂禮詩近年離譜言行不只一樁。2024年他受邀前往中國參觀「珠海航展」,行前發文聲稱「準備見證祖國的強大」,更在現場大讚「殲35A」等戰機、解放軍武器,接受中媒訪問甚至哽咽說,「要讓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
面對「舔共」校級軍官無法可管,行政院已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第9條之3增訂,「校官領有月退除給與人員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或出席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舉辦倡議消滅或矮化我國主權之活動」。
罰則明定,違反第9條之3規定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休給與50%至100%,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政院版修正草案已於今年一月二日付委。
此外,立法院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兩岸條例第9條之3,根據草案條文,曾任校級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或各級公立學校校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民眾黨團版本罰則部分與政院版相同,草案規定,違反第9條之3規定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休給與50%至100%,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給與者,服務機關得處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黨團版本已於去年六月中旬付委。
另,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提案修正兩岸條例第9條之3,明定曾任「總統、副總統、國安會諮詢委員、中央機關政務人員、中央三級機關以上首長或副首長、駐外機構或行政院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館長、副館長」、少將以上人員或「校官領有月退除給與人員」,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違反該條之罰則部分,與政院草案相同。
陸委會昨日指出,前海軍退役艦長接受中共邀請,配合中共解放軍進行統戰宣傳,令人不齒。相關人士一再利用解放軍活動挑釁台灣社會民主底限,政府將研究其行為是否違法;該會並已提出兩岸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此類退休軍官有所懲戒,希望社會各界能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