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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工程師「帶薪上廁所+單次逾1小時」 他辯長痔瘡慘打臉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17小時前 • 發布於 20小時前

國際中心/饒婉馨報導

中國某科技公司傳出有一位李姓工程師在工作期間,頻繁去廁所並長時間滯留,1個月竟高達14次,最久的一次甚至待了4小時,被公司認定嚴重曠工,要解除勞動合約。他不服氣,因此接連申請仲裁、申訴,最終此案在法院調解下落幕。

中國一位李姓工程師再工作時間內,頻繁去廁所,甚至最久待了1小時,期間完全斷聯。(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根據《現代快報》的報導,李姓工程師於2010年入職該科技公司,並在2014年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隨後於2020年簽收新版《員工手冊》。該手冊明確規定,未經批准擅離崗位超過一定時長視為曠工,半年內累計曠工達3天及以上屬嚴重違紀,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報導指出,李姓工程師在2024年4月至5月期間,頻繁長時間待在廁所,並對任何電話、訊息均未回覆。依據公司監視器顯示,他在26個工作日內,共有14次在廁所停留超過一小時。公司調查後,認定李姓工程師構成嚴重曠工,徵得工會同意後解除勞動合同。他雖辯稱是因為「痔瘡」而長時間滯留廁所,並提交相關藥品購買與住院紀錄,但法院查出他在此期間從未請病假或說明病情,且提交的證據都是在長時間滯留廁所以後才產生,因此無法作為有效證據。

公司要解除雙方勞動契約,引起李男不滿提起告訴,最終於二審時達成和解。(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院審查後認為,公司《員工手冊》中的曠工規定清晰,並經員工本人簽署確認。法院最終裁定,李姓員工長時間離崗、失聯已造成工作延誤,構成嚴重違紀,且公司已履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解除行為合法。法院一審駁回原告索取超過32萬元人民幣賠償的請求。李姓工程師不服上訴,二審法院秉持「情理法」相融的裁判理念進行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協議,最終由公司給予他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的補償款和解,結束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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