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被判7年半入獄!前民進黨議員陳科名又捲收賄案 判10年8月確定
前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陳科名因收受20萬元賄賂,協助業者關說緩拆廠房,被依貪污罪判7年半定讞,去(2024)年入監服刑。但他的官司未了,他被查出以太太名義插股土方清運業者,其後以議員身分協助7家建商施壓新北市府加速核照,再請建商發包給其投資土方清運業者,共計收賄1307萬元。一、二審均判10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檢方將聲請法院定應執行刑。
陳科名在新北市改制前就擔任議員,改制後連任第1、2、3屆議員,自2006年一路當到2022年6月24日止。他在2019年1月到2020年1月擔任議會第三審查委員會召集人,負責審查工務局、水利局、城鄉發展局及轄下單位的預算和議案。但他卻收受業者20萬賄賂關說新北市拆除大隊,被判7年6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
沒想到,他又被查出,在2011年、2012年間以不知情配偶劉女名義或隱名投資方式,入股土方清運等工程業者,並和業者謀議,若因為他取得建商發包工程,他就能抽取一定比例的業務佣金。但陳科名為了拿到佣金,竟以議員身分施壓新北市府,協助建商快速拿到相關建築執照。業者再依他要求的比例給予佣金。
調查指出,陳科名利用議員兼第三審查會召集人的身分,陸續關切、催辦工務局、城鄉局,加速建商執照的審核進度,他再向建商一一要求把下包土方(乾土)清運等工程交給指定廠商承包,即使承包價格略高於市價,建商仍埋單。陳科名據此迂迴收下賄賂1307萬2700元。
一審依貪污罪判10年8月,他上訴二審被駁回,最高法院也駁回陳科名上訴,本案判處10年8月定讞。而陳科名已提前入獄,未來將由高檢署聲請法院定出應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