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警聯手查緝飆車集團 偵結起訴18人沒收車輛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4日電)桃園陳姓男子組織飆車集團,4月26日清晨在蘆竹區長興路上併排危險駕駛、競速,桃園地檢署聯手警方逮人,今天偵結起訴陳男等18人,並聲請沒收被用來競速的機車和相關車輛。
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全案由陳男、黃男及賴男等人透過LINE聊天室聚集成員,規劃競速時間並選定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為競速路段,再由吳男、鍾男等人提供車輛,將供競速使用的普通重型機車載運到現場後,由其餘成員提供他人騎乘競速使用。
桃檢表示,陳男等10人在今年4月26日清晨5時1分許至同日5時23分許,在長興路2段騎乘多部機車併排行駛、前後追逐競駛飆車,並以燒胎等方式危險駕車,造成大量煙霧及噪音,不僅妨害其他用路人正常通行,更危及公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桃檢表示,為即時遏止聚眾競速飆車歪風,立即指揮專案小組協同警方追查蒐證,掌握相關涉案人員身分及犯罪事證,即於案發後陸續拘提陳男等10人到案,其餘涉案被告也都自行到案說明。
桃檢今天偵結,認陳男等18人涉嫌聚集公眾道路競速飆車致生公眾往來安全危險,涉犯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幫助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均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扣案之供競速使用之機車5輛及載運該等機車之車輛5輛。(編輯:林恕暉)11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