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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保單檢舉增 金管會示警:IG、LINE招攬恐藏詐騙風險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6月04日14:15 • 發布於 06月04日09:44 • 楊文君
金管會示警,境外保單檢舉近來增加,IG、LINE招攬恐藏詐騙風險。資料照片。

金管會4日表示,近來接獲多起民眾檢舉,發現有人透過IG、Facebook及LINE等平台介紹、推薦香港、新加坡等地發行的保險商品,由於相關商品未經金管會核准,甚至可能是假保單,消費者恐面臨理賠爭議及詐騙等風險,呼籲民眾切勿購買。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在4日例行記者會表示,近兩、三個月來,保險局已接獲2件與境外保單有關的檢舉案件,過去可能半年才會接獲1件檢舉,但近期明顯增加,且大多透過LINE、Facebook等社群媒體推介境外保單,顯示招攬模式已有轉變。

陳清源指出,消費者若投保可能面臨五大風險,包括理賠爭議求助無門、資訊不對稱、無法受到我國保險法及保險安定基金保障、遭遇假保單詐騙,以及無法享有所得稅列舉扣除額等稅務優惠。他說:『(原音)由於這些境外保險商品是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的國外保險公司所簽發,也有可能是偽造國外保險公司的保單,金管會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陳清源表示,目前接獲的案件主要涉及香港保險公司商品,由於相關公司未在台設立據點,招攬行為多透過自然人及網路社群進行。至於招攬者身分,陳清源指出,保險局受理案件後,首先會確認對象是否具備保險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資格;若屬受監理對象,將循行政程序處理;若事證明確,則會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他透露,目前掌握的個案招攬人並不具備保險業務員資格。

依據《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我國境內代理、經紀或招攬未經許可的境外保單,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還可停止相關業務或廢止執照。

媒體也關切是否比照打詐機制要求社群平台下架相關廣告。對此,陳清源表示,此次案件主要是民眾檢舉業者招攬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與詐騙案件性質並不完全相同,因此仍須依個案事實認定及相關法規處理。(編輯:鍾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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