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岳母當人頭!涉詐助理費977萬 北市藍議員李傅中武等7人起訴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台北市國民黨議員李傅中武涉嫌與妻子林金俐、岳母、妻姊、妻舅、外甥及妻舅媳婦等親屬,透過「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手法,長達15年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977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李傅中武等7人。
檢方起訴7人包括李傅中武、妻子兼議員辦公室執行長林金俐、妻姊林金鶯、岳母林陳玉秀、外甥陳昆宏、妻舅林金生及妻舅媳婦周彩紅;至於游姓友人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李傅中武、林金俐涉一般洗錢罪部分,也因證據不足不起訴。
起訴指出,李傅中武自2010年起連任第11至第14屆台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林金俐實際掌管辦公室人事及財務,林金鶯則負責帳務。李傅中武與林金俐等人先後以岳母林陳玉秀、外甥陳昆宏及游姓友人名義申報公費助理,其中林陳玉秀、陳昆宏實際未擔任助理,游則對遭申報為公費助理一事並不知情。
檢方調查,李傅中武等人製作不實聘書及助理異動資料向台北市議會申報,讓議會承辦人員誤信為真,按月核撥薪資及春節慰勞金,共詐得576萬3274元。
檢方續查,周彩紅及林金生雖實際擔任助理,但薪資遭「低薪高報」,其中周彩紅每月實領僅2萬9100元或3萬9000元,卻申報月薪6萬元;林金生實領僅1萬至1萬5000元,卻申報2萬9000元、2萬9200元或3萬5000元,藉此再詐得400萬7807元。
檢方統計,李傅中武等人透過「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兩種方式,共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977萬1081元。
承辦檢察官高文政偵查後認為李傅中武、林金俐為本案主謀,犯罪期間長、不法所得高達977萬1081元,犯罪情節非輕,但考量2人偵查中自白犯行,其餘被告也坦承犯罪,且犯罪所得已全數繳回,因此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