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首例!詐騙集團誘騙當地人當車手 檢方依法提公訴
金門地檢署日前破獲一起跨海詐騙案件,詐欺集團為躲避台灣本島警方查緝,透過金門在地人牽線,招募當地民眾充當詐欺車手,並成功詐騙 80 萬元,不過,其中一名車手因良心不安,主動向警方自首,警方隨即展開調查,最終將詐欺集團成員逮捕,並依法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今天表示,詐欺集團近來因台灣警方嚴打詐騙,車手來源受限,遂將目標轉向離島地區,此次案件中,周姓男子在台灣本島擔任「車手頭」,由於當地車手不易招募,於是前往金門旅遊,並透過當地童姓友人介紹,認識住在東半島的陳姓與黃姓男子。
去年 12 月 14 日晚間,周男與陳男等人在金門金沙鎮某住處,允諾每日 2 萬元的報酬,成功說服黃姓男子擔任車手,隨後,黃男在陳男的安排下,搭機前往台灣本島執行詐欺任務。
該詐欺集團先以 LINE 假冒投資公司人員,向被害人謊稱可透過「東元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與「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票投資,保證獲利,進而誘騙被害人交付現金。
去年 12 月 16 日上午 8 時許,黃男在桃園市一間咖啡店內,假扮「東元公司」人員李鳴勳,持偽造的工作證、契約書及存款憑證,成功騙取被害人 30 萬元,隨後,黃男依指示將現金交給周男,獲取 3千元報酬;同日 11 時許,黃男又在新北市新店區,假冒「新陳公司」人員,再次用相同手法,騙取另一名被害人 50 萬元,並獲得 5千元報酬,兩名被害人均為台灣居民,目前尚未發現有金門當地民眾受害。
黃男事後因內心不安,決定向金門警方自首,並供出整起犯罪過程,金門地檢署隨即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及新北市警方展開行動,先後在金門與台灣本島執行拘提與搜索,最終逮捕周男、陳男及童男3人,法院裁定羈押。
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罪」、「偽造文書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名起訴四名嫌犯,並建請法院判處主嫌童男最高 4 年有期徒刑,陳男 1 年 8 個月,周男 1 年 10 個月,黃男 1 年 6 個月。
金門地檢署呼籲,投資理財資訊務必再三查證,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機會,以免落入詐騙陷阱。檢方強調,對於類似詐欺案件,將全力訴追,絕不寬貸,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