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中聯油脂廠長交保逆轉 事發前有「隱匿共識」撤銷更裁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中聯油脂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4倍案,廠長陳明榮一度先獲檢方100萬交保,二度傳訊後聲押,但法院加保100萬,前後合計200萬。檢方不服抗告,認為陳明榮事發前就已經跟相關人有「隱匿共識」,高分院今日撤銷發回更裁。
台中地檢署23日再度搜索後,就廠長陳明榮部分認為,陳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同條第1項、第4項等罪嫌重大,陳明榮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但中院認為,檢方就陳明榮是否屬於食品業者並未盡舉證義務,尚難以認定陳此部分有犯罪嫌疑。且陳先前經檢方100萬交保後,已配合檢警調查,認加保100萬,已經足以造成心理壓力。
檢方抗告理由指出,關於陳明榮是否為食品業者,應視具體事件中整體關係而定,陳明榮是食品產線最高管理者,也是「管理代表/食品安全小組負責人」,是否為食品業者非無研究探求餘地。況且,陳明榮在案發前就跟相關人員有隱匿案情共識,有勾串滅證高度可能,本案共犯證人不少,案情也尚未明朗,有羈押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