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育兒留停津貼「6+3」方案 單親也適用
政府推動「育兒留停津貼6+3」方案,只要雙親「都」請滿六個月留職停薪,可各自再多請領三個月津貼,等於雙親合計最多可領18個月。在相關法案初審階段,勞動部同意立委修正動議,擴大單身家長適用。
《就業保險法》初審過程中,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主張,新增照護津貼以及親職假津貼,強調「照顧不離職」。勞動部解釋,就保核心邏輯為薪資替代,非一般生活支出補貼,所以不支持照顧津貼。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提到,因應她在性別平等工作法提出親職假、親職教育假、家庭照顧假等三項新假別,需相對應津貼提升誘因,因此在就保法修法中,一併納入保險給付項目。勞動部表示,這部分已可適用院版育兒假,由留停津貼給付。
針對育兒留停「雙親皆領滿六個月」延長各再領三個月。勞動部表示,延長時間,是以鼓勵父親參與為前提,非單純延長,避免加重母親照顧壓力。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表達,支持延長至九個月方向,但認為現制遺漏離婚、未婚單親、家暴分居、配偶失聯等弱勢族群。他提出修正動議,增訂單獨撫育之被保險人比照適用,並於「雙親其中一人死亡」後追加「或有其他特殊事由致無法共同撫育子女者」。對此勞動部同意採納,擴大單身家長適用範圍。
邱慧洳表示,她提出親職假財源設計於該條,盼比照育嬰留停請領80%、最長九個月;針對20%加發部分,建議以修正動議另定法源明定政府補助方式;另確認收養先行共同生活期間之被保險人亦可比照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