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毒品案警車內硬上16歲少女 「兩人合意」偵查佐性侵不起訴
記者唐詠絮、郭玗潔/彰化報導
彰化分局一名偵查佐日前遭指控,涉嫌在偵辦毒品案件時,竟在偵防車上性侵年僅16歲的女性嫌疑人,不過經檢方調查相關跡證,認定2人屬合意性交,無利用職權強暴脅迫情事,日前對黃員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分局表示,但仍將追究黃員的行政處分。
據了解,該名黃姓偵查佐27歲、未婚,警專畢業後從警至今約有7年資歷,去年6月才到彰化分局偵查隊擔任偵查佐,負責偵查案件;沒想到日前黃員查獲一起毒品案件,將涉案的16歲少女帶返偵辦後,竟與她交換LINE聯繫方式,翌日駕駛偵防車到住處接少女辦案,還利用空檔在車內和少女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女將此事告知雙親,並到醫院驗傷,全案因此曝光。
分局獲悉後介入調查,黃男坦承2人確實在車上發生性關係,但強調是你情我願、絕無性侵;但少女卻稱是「被強迫」,兩人說法分歧。
全案經彰化地檢署調查,檢方依相關證據,認定黃員與少女為合意性交,將他不起訴處分,但分局表示,雖然黃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仍警方將追究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