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148萬助理費「做法會消災」!中市前議員夫妻判刑定讞 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國民黨籍台中市前議員冉齡軒涉與丈夫邱裕明詐領公費助理費148萬餘元案,夫妻提起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冉齡軒判刑4年、褫奪公權3年,邱裕明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將面臨發監執行。對此,冉齡軒哽咽喊冤,稱「一毛錢都沒有進我的口袋」,痛批判決「非常針對性、不公平」,並強調自己會如期報到,「我會逃到哪裡?這裡是我的根」。
人頭助理浮報薪資 148萬助理費被認定詐取
判決指出,冉齡軒2018年底當選台中市議員後,與丈夫邱裕明共同以虛報人頭助理、浮報薪資等方式,向市議會申領公費助理補助款。檢方查出,夫妻將葬儀社李姓員工列為公費助理,取得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並要求部分助理領薪後繳回差額。
法院認定,夫妻共詐得助理費148萬9971元,部分款項用於服務處運作,部分則被用於私人用途,包括供養師父、舉辦消災法會、佛堂整理及相關支出。
質疑官司接近選舉登記 冉齡軒:我不會逃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冉齡軒16日發出聲明強調無法接受,她質疑案件具有「針對性」,甚至認為時間點接近市議員選舉登記,讓她感到不公平。她說:「我沒有貪污,我們夫妻沒有把助理費拿進自己口袋。」
對於法院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她表示不解,「我會逃到哪裡?台中是我的根,如果逃了,不就代表我有貪污?」她強調自己長年服務地方,甚至自掏腰包補貼服務處。
喊「為國家作法會」被判刑 冉齡軒:司法沒聽見我的聲音
冉齡軒也提到,自己罹患癌症後身體狀況不佳,仍拖著病體服務地方。她說,過去舉辦相關宗教活動,是希望「替國家作法會,把災難降低」,相關費用都是自己負擔,沒想到助理採買供品、參與活動等內容,最後成為法院認定犯罪的證據。
她在聲明中表示,本案最不能接受之處,是「案件自始至終,我與先生都沒有將助理費據為己有」,認為判決與事實不符,也違反比例原則。
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夫妻將入監服刑
檢方指出,冉齡軒夫妻利用議員職務機會申領補助,法院一、二審均認定犯罪成立。二審台中高分院維持冉齡軒4年徒刑,並將邱裕明刑期加重至3年8月。
隨著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後續將依程序執行刑期。冉齡軒則表示,仍希望有申訴機會,「相信司法,但希望司法能聽見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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