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羅網!走40公里體力耗盡求助警 不知被通緝遭逮
364 觀看次數通緝犯自投羅網,男子要去工作,為了省錢走了將近四十公里,實在沒力氣,就走進警察局,想請警察幫忙叫計程車;沒想到一查身分,發現他居然是通緝犯,當場被警方逮捕歸案。
通緝犯VS.花蓮縣鳳林分局瑞穗分駐所員警說:「天蠍座,(天蠍座喔),嘿啊。」被警察查驗身分,還一派輕鬆,脖子上掛著彈弓,手上拿現金的男子,原本是來警局求助,結果卻被上銬,花蓮縣鳳林分局瑞穗分駐所員警VS.通緝犯說:「你有案件沒有到耶,我們要載你去法院,因為法官在找你啦,(好啦,哪時候)。」
雖然滿頭問號,但還是乖乖伸出手,配合上銬逮捕,五十七歲的男子,根本不知道自己,五天前被發布通緝,連警方都啼笑皆非,花蓮縣鳳林分局瑞穗分駐所所長VS.員警說:「他自己來的喔,(對),他怎麼會來,(他說他要叫計程車)。」
一聽到有通緝犯,自投羅網送上門,不管有沒有上班的員警,都好奇來到門口關心,因為眼前的男子,滿頭大汗神情疲憊,原來他三日凌晨,就從花蓮新城的住處出發,要一路走到光復工作,十個小時走了快四十公里,頂著七個小時的大太陽,走到鳳林就再也走不動了,才拿著現金走進警局,希望警方幫忙叫計程車,卻成了天外飛來的一筆績效。
花蓮縣鳳林分局瑞穗分駐所所長潘冠宇說:「執行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於分局前徘徊,且神情異常,遂主動上前關心並查證身分,經查該男子為花蓮地方法院,發布之公共危險案件通緝犯。」警方原本只是想查身分,通知男子家屬來幫忙,沒想到意外查出男子被通緝,但因為他自己也摸不著頭緒,好在警方詳細說明原由,他也清楚曾經犯錯,被上銬解送法院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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