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上櫃科技男總座不倫 牽手、藏頭詩!害30年婚姻破局慘了
已婚總經理與女同事的曖昧互動,最終讓一段近30年的婚姻畫下句點。法院日前審結一起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案,認定任職於同一家知名上櫃科技公司的總經理B男,明知對方為已婚身分,仍與女同事A女長期發展逾越一般社交界線的互動,情節重大,判賠其配偶A男精神慰撫金40萬元。
判決書指出,A男與A女於1995年結婚,婚姻存續近30年。與B男三人皆任職於同一家科技公司。A男指控,B男自2024年初起,利用其身為公司總經理的職務地位,頻繁透過通訊軟體與A女聯繫調情、深夜視訊通話,甚至在公司內外及住家附近牽手同行,互動早已超越一般同事往來。
A男並主張,自己曾於2024年某日晚間,在住家附近公園親眼目睹B男與妻子牽手,事後向妻子求證亦獲坦承,便於兩日後約B男當面要求停止越線行為,但對方僅避重就輕回應,並未收斂,最終導致婚姻破裂。A男更指出,自己因此罹患憂鬱症,身心受創,提起民事求償100萬元。
對此,B男否認與A女有不當關係,辯稱雙方僅為工作夥伴,互動基於關心與傾聽,並未逾矩;即便婚姻破裂,也是A男與A女夫妻長期失和所致,與其無關,並質疑配偶權是否屬侵權行為法保護範圍。
不過,法院綜合相關證據後,未採信B男說法。法院指出,A女證稱,B男曾將其家中小米攝影機權限提供給她,讓她得以看到B男深夜在家書房、臥室的私人生活畫面;雙方LINE對話中,也出現互傳紅色愛心符號、「送給你」等曖昧語句,甚至有藏頭詩表達情意。
此外,法院也採信雙方曾拍攝幾近零距離的合照,再由APP製作成標註「I LOVE U」、「情人節」等字樣的卡片;另有深夜視訊畫面,顯示A女身穿細肩帶睡衣與B男聊天,B男入睡後仍未掛斷通話。法院認為,這些行為已非單純同事關懷可解釋。
至於牽手爭議,雖B男與A女辯稱僅為過馬路時短暫扶持,但法院從照片角度、證人供述與前後互動脈絡判斷,認定確屬親密牽手,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
法院強調,婚姻制度具有維護人倫與忠誠義務的社會功能,侵害配偶權不以發生性行為為必要,只要第三人明知對方已婚,仍發展足以動搖婚姻的親密互動,即屬不法。綜合考量婚姻年限、B男身分地位、行為期間及對A男造成的精神衝擊,法院認為A男請求有據,但金額應酌減,因此,判賠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