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早餐店業者涉毒遭羈押54天獲判無罪 批:美滿家庭一夕破碎
在新竹經營連鎖早餐店的王男因被檢警指控涉及毒品案件,遭羈押54天,美滿家庭一夕破碎,事後獲判無罪確定,憤而依刑事補償法規定聲請國家補償27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准補償16萬2千元。
判決書指出,王男先前因涉嫌毒品案件,經新竹地院裁定自113年10月8日起准予羈押,並於同年11月29日裁定准予具保後停止羈押,共計受羈押54日,該案經新竹地院及高院判決,皆認犯罪嫌疑不足,最終無罪確定。
王男主張當時僅31歲,經營知名連鎖早餐店,正積極擴張門市,羈押期間造成事業停擺,且已婚育有年幼子女,卻因此案件突遭羈押,除失去人身自由外,事業完全停頓,美滿家庭一夕破碎,又因禁見使一切正常社交生活均告斷絕,更引發多次癲癇發作,對母親、配偶內疚不已,因此羈押禁見對其尊嚴、身心健康、人格發展及信用、名譽確已造成重大影響,因此依刑事補償法規定,聲請依羈押日數以每天5000元折算1日的國家補償。
新竹法官審酌羈押時間、年齡、事業與家庭狀況,以及羈押對身心的影響後,認為每日補償3千元最為適當,以54日羈押日數計算,王男獲得16萬2千元補償,其餘請求駁回。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