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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首腦陳志洗錢「被送中」!兩岸共打停擺案情缺角 檢調求助這2國突圍

太報

更新於 03月05日10:07 • 發布於 03月05日10:00 • 白廷奕
北檢昨日起訴太子集團陳志等62人,背後有美國、帛琉提供司法互助協助。翻攝自princeholdinggroup

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博弈、洗錢案,昨(3/4)日起訴首腦陳志等62人,由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停擺多年,陳志今年初在柬埔寨被逮並遣送中國受審後,未來配合偵辦可能性不高。我國司法單位雖未啟動該機制,也沒自陷泥沼,仍透過美方、帛琉協助取得起訴書、民事沒收聲請狀等資料,火線偵辦140天,獨立蒐證認定陳志等人洗錢犯行,重創太子在台犯罪組織。

調查指出,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電信詐欺等犯罪,並在全球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也相中台灣作為犯案中繼站。2016年起,該集團開始在台設立台灣太子等12家公司,期間一邊開發博弈軟體經營非法賭博,一邊利用集團控制公司進行「假交易」,還利用自行開發的「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洗錢,並把錢匯進台灣購買名車、精品等豪奢品,供幹部玩樂、花用。

北檢昨日起訴陳志等62人,但本案核心人物陳志、親信李添、集團「大帳房」陳秀玲均未到案。其中,陳志於去年10月由美國公告起訴、制裁後,一度行蹤成謎,直到今年1月才在柬埔寨被捕,並強制遣送中國。媒體報導影射,他有替中國高官洗錢的嫌疑。

陳志今年1/7被中國公安押解回中國,圖為中國公安部1/8公布之影片截圖。翻攝公安部刑偵局微博視頻號

我國司法單位雖也將陳志列為調查對象,但受限於「兩岸共打」停擺多年,不易取得陳志相關供詞或證據。由於洗錢犯罪涉及金流是否為「犯罪所生」的證明問題,陳志等集團要角未到案,讓案件始終缺了一塊重要拼圖。

對於是否啟動該機制,北檢表示,後續會視案件需要向相關國家提出司法合作請求。

法律小辭典:兩岸共打

海基會與海協會2009年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雙方同意就民事、刑事司法領域相互提供協助,合作範圍包含打擊詐騙、洗錢及跨境組織犯罪。該協議授權雙方向對方提出協助請求,包含交換情資、合作偵辦、取得供述和書物證、移交犯罪所得與送達文書等。

柬埔寨太子集團涉嫌在台洗錢,調查人員前往「和平大苑」查扣多部豪車。調查局提供

儘管與中國的司法溝通不順,我國司法單位也沒坐以待斃。北檢在偵查期間曾透過法務部啟動司法互助,向美國請求針對陳志等人的刑事起訴書與民事沒收聲請狀,也透過帛琉協助取得「愛萊森林渡假村」涉及洗錢的相關資料,成為檢察官認定本案背景事實的重要資料。而我國司法單位起訴陳志等人後,也將有機會進一步推展台灣與國際針對太子集團案的司法互助。

北檢這次起訴太子集團洗錢,除了仰賴國際司法合作,也靠檢察官不眠不休埋首辦案,才挖出該集團在台灣盤根錯節的洗錢黑幕,並確認他們洗入台灣的103億餘元黑錢,全是搞詐騙、賭博等非法活動的不法所得。

回顧本案,美國去年10/14起訴陳志後,北檢隔日就火速分案,由主任檢察官林彥均、檢察官謝仁豪及陳怡君指揮偵辦。3名檢察官編制精緻卻強悍,在警方及調查局協助下,訊問被告和證人人數破百人,變價小組也動用大量檢察事務官,在短短140天內偵結起訴62人,並查扣逾55億犯罪所得,還透過變價拍賣為國庫進帳4.3億,均創下歷年之最。

台北地檢署負責偵辦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的檢察官,(左起)主任檢察官林彥均、檢察官謝仁豪、陳怡君。資料照。呂志明攝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3/2舉行太子集團名車拍賣,成功拍出4.3億元。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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